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对 《张店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张店区关于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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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58908A/2022-53423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8-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稿解读】关于对《张店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张店区关于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2年5月5日,淄博市政府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淄政字〔2022〕49号),结合淄博市工作实际,就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作出全面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市文件要求,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顺应新时代双拥工作发展趋势,广泛联合社会各界力量,结合张店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由张店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张店区的《意见》,以张店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行文。
二、决策依据
《张店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张店区关于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张双拥发〔2022〕2 号)是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淄政字〔2022〕4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意见》制定工作。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顺应新时代双拥工作发展趋势,加快推动张店区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是发挥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引领辐射作用;二是壮大一批社会化拥军中坚力量;三是办好一批社会化拥军共建实事;四是培育一批社会化拥军先进典型。
解读人: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姚文涛;联系电话:0533-218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