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张店区委宣传部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关于印发《张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中共张店区委宣传部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
发文字号
张环发〔2018〕33号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2XW/2018-5109405
成文日期
2018-08-21
发文日期
2018-08-2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失效
中共张店区委宣传部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
关于印发《张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环发〔2018〕3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张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中共张店区委宣传部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
2018年8月21日
张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环办普查[2018]15 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宣传部《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鲁环函[2018]385 号)以及中国共产党淄博市委员会宣传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淄环函[2018]170号)要求,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普查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宣传污染源普查对于打好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基础作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增强关心、支持和参与普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宣传重点
本次普查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宣传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多措并举、创新方式、积极宣传普查工作,争取公众的理解和配合,为普查工作营造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普查阶段。在全面普查阶段,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宣传报道,宣传引导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严格按普查方案规定采集、审核、处理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大力宣传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及时报道各镇办普查进展情况,宣传普查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和普查工作者的认识,理解、支持。
(三)总结发布阶段。在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围绕污染源普查成果发布和经验总结展开宣传,利用普查成果发布时机,通过多种渠道,采取不同方式,深入解读普查取得的各项成果,宣传普查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基础作用和应用情况,增进全社会对污染源普查成果的了解,推动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在全社会的广泛传播和运用。
三、主要工作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组织重点时段新闻发布会,围绕普查工作重点,及时准确,通俗易懂地向公众阐释工作进展情况,扩大共识;开设普查专栏,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系列主题报道;其他生活类报纸、广播电视生活类频道,根据各自特点做好正面报道。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与新闻媒体交流,主动提供报道素材和典型案例;加强与关注环保的各界人士沟通,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二)深入开展社会宣传,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围绕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策划制作宣传挂图、视频短片、公益广告、动画和微电影等;在电台、电视台, 公交、车站以及主流媒体数字屏媒等户外平台,展播公益广告及宣传产品等;邀请形象正面、影响力大的社会名人,作为“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形象代言人,利用其号召力,呼吁公众理解普查、参与普查,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先进典型报道,曝光普查中突出问题。各镇办应积极组织媒体挖掘和宣传普查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学习的基层典型;开展先进组织与个人表彰等活动。对工作组织不力,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数据,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镇办、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四)强化组织培训工作,壮大普查宣传力量。抓好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的培训,阐释各级普查机构的作用、普查人员的责任,以及普查对象应履行的各项义务等;围绕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线上线下传播途径,开展针对公众的科普宣讲培训,引导媒体准确客观报道普查话题。
(五)积极动员公众参与,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积极动员各类污染源调查对象和单位依法参与普查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与公众的零距离沟通;支持大学生环保志愿者参与普查社会实践,加强环保志愿者交流平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参与普查的良好风尚。
(六)加强舆情监测应对,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对污染源普查重大舆情及时回应和处置,对媒体和网络上出现的政策误读、曲解,以及对普查工作的不实报道、网络谣言,要第一时间发现并通过权威渠道及时澄清。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张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和张店环保分局共同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我区主要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张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相应工作。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办具体落实,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区委宣传部要高度重视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配合普查机构制定具体宣传计划,定期检查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对宣传方案和计划的落实情况。区普查办将适时通报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宣传工作情况,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三)精心策划,创新宣传方式。区普查办要按照方案要求,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组织落实重点活动,针对普查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借助城市大屏等户外平台,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及时发布普查新闻、普及普查知识,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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