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3MB286227X7/2021-520039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07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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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落实上市食品合格率100%目标要求,统筹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全程监管和风险监管坚决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一、推动落实攻坚事项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上市食品合格提升行动。针对食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推点等食品经营主体分类制定公开承诺内容组织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并留存销售凭证以及相应批次合格证明文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监督指导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无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
    (二)完成农批市场规范提升行动任务。组织开展标准解读培训进行一对一指导检查和跟踪整改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责任“双落实”指导市场开办者对照“五提升”标准提高档案管理、安全追溯、进货查验、质量检验和问题处置能力推进市场信息化追溯建设。落实省局“三固定”专项监督抽检持续摸底重点市场产品质量状况。严格中期评估,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落实整改。

(三)强化流通环节冷链食品监管。以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为重点重点检查注册使用“山东冷链、落实“四专管理”亮码销售”制度措施情况严查八不行为并持续曝光。强化涉疫食品排查管控,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守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底线。
    (四)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落实市局淄博市2021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重点加强农村食品销售主渠道监管各监管所建立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监管台账通过行政指导、责任约谈以及公开抽检、处罚信息等方式实行动态管理。
    (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以《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指南(试行)》为基础组织连锁超市总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大型食品批发企业开展自查,并报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检查,指导企业采取整改措施消除潜在风险。

(六)落实2021年全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按照市局部署安排在全区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分配计划开展常态化食品安全快检,不断完善市场快检制度,落实开办者和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七)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对照标准,突出重点业态、重点项目,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八)指导企业健全管理体系。选取1至2家体量大、辐射广、经营高风险品种的食品销售企业组织指导进行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制定控制程序措施继续组织开展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选取10家食品销售企业指导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落实“一票通”制度要求,摸清供货商底数,提升供货商进、销、存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畅通供货商和零售商之间的产品追溯。

以上级确定的农贸市场实施标准化改造提升工作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方面指导和监管,持续巩固农批市场规范提升、省级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成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日常监管与风险防控
    (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检查问题的处置形成监管闭环。完成省局“互联网+”智慧监管系统迁移组织指导食品销售者注册在全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环节推广应用。加强对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备案与检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结合开学时段,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达到规定频次要求。
    (十一)深化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及时开展新获证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加快实现未分级单位清零逐步扩大风险分级管理实施范围启动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结合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健全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探索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结果应用
    (十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综合监督抽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等信息开展风险会商综合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严防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24小时反馈机制加大舆情事件处置调度指导力度
    四、以党建统领食品流通监管工作
    (十三)强化党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理论指导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实现党建和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监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