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文稿解读】《张店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 三年行动方案》
索引号: 11370303MB2869527H/2021-532727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1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文稿解读】《张店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 三年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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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武斌   职务:张店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为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区法院、区检察院、张店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方案》出台的政策背景和决策依据。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和省农业农村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区六部门联合出台了《方案》。

方案》出台目的和总体思路。针对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以下简称“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结合我区实际,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   4种农产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转型升级生产方式,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使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基本解决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有效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二、工作主要内容

重点治理品种:蔬菜产品聚焦韭菜、芹菜、豇豆产品,畜禽产品聚焦肉羊产品。

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农兽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推广绿色生态种养殖方式,确保种植养殖环节用药安全;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主体库动态管理;市场环节严格查验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严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管理;强化各部门关于食品安全执法的沟通衔接。

三、农产品质量问题投诉举报渠道

        电话:2227255

        邮箱:zdqna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