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2024〕26号 签发人:王俊
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王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全面建设长者食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张店区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张店区全区总人口80.6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86万人,占比为17.19%,养老服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养老事业发展任务艰巨。目前,张店区正常运营养老机构31家,床位3577张,护理型床位2882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80.57%;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54处。此外还建成张店区养老指导中心1处(内设张店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处、长者食堂53家,可以满足张店区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目前,我区采取“X+长者食堂”运营模式建设长者食堂,现已建成并正常运营的长者食堂共有53处,其中“养老服务设施+长者食堂”5处,“中央厨房+长者食堂”1处,“快餐店+长者食堂”47处,累计服务老年人达120万余人次。
二、建议办理情况如下
(一)统筹规划,科学推进长者食堂设施布局规划
我区在编制《张店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时,将长者食堂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内容,统筹推进长者食堂设施布局规划,优化长者食堂地址选点,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均衡的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此外,我区积极引导支持镇(街道)在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清查过程中,摸清辖区闲置房产,协调用于长者食堂建设,有效盘活闲置资源。
(二)整合现有养老服务长者食堂资源,加快建设进度
根据《张店区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张民〔2022〕110号),对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资委有效盘活闲置存量资产,同时整合我区各镇办、社区现有养老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共资源,将长者食堂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区食堂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建设、一体运营,充分利用社区公共资源扩大长者食堂覆盖面积,加快推进长者食堂建设速度。2024年度新建长者食堂20家,让老年人享受到在“家门口”的长者助餐服务。
(三)推广“中央厨房+统一配餐+多点服务”的服务模式
“中心厨房+统一配餐+多点服务”模式可以弥补张店东部老旧城区“老人多、地方少”的问题,由各镇、街道依托连锁餐饮品牌嫁接、专业养老服务公司建设布点等形式,集中打造镇街级“中央厨房”,在没有条件设立长者食堂的社区增设助餐点,由“中央厨房”统一配送餐,减少长者食堂运营建设成本,有效提升长者食堂覆盖面积。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以便今后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区民政局,联系人:邓景斌,联系电话:2160085)
抄 送:区督查工作中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