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马尚街道村居借入借出资金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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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4346/2020-511145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9-28 | 发布机构: | 马尚街道办事处 |
一、起草背景
根据区委巡查组对各村居巡查发现问题的要求,为加强村居借入借出资金管理,规范村居借入借出资金工作有关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村集体与群众切身利益,依据《张店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张纪发[2013]19号等文件制定此管理规定。
二、主要内容
1.确需借入款项的,经村“两委”研究商议,包村领导同意,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核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借款合同。
2.对借款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不得由一人办理借款业务全过程。
3.村居借入借出款项足额纳入街道财经管理中心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4、对村居的债权债务、各项收入、支出要逐笔逐项公示。
解读人:马尚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