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九中教师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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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4-54939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8-2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1、教职工要忠于职守按时出勤
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凡请假不超过半天又不误上课(工作)者,可向组(处)负责人请假。请假一天者,需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超过一天者,需向校长室请假,教师同时向稽核组请假。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凡缺勤而无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为保证工作安排,请假者需提前一天通知学校,(特殊情况例外)。
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按时上下班。班主任和有早自习教师必须在早自习前7:15到位。其他教职员工必须在8:00前到校,教职工出勤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2、教师要按常规准时上下课
凡上课迟到超过五分钟及提前下课者,均视为课堂事故。有课忘上或有事未向教务处申明调课,以致发生空堂现象者,视为严重课堂事故。
3、教职工要服从分配自觉接受选聘
无正当理由又不服从领导所安排的工作者,以拒聘论。凡解聘和拒聘的教职工年度不予考核。
4、教职工应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由于玩忽职守而使工作蒙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者,除本人应受到批评外,并承受相应损失。后果严重、态度不好者,停课处理,直至给以必要处分。
5、教师应集中精力在校内从事教学,上班时不能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之事,如有违犯,停课整顿。
6、教职工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出入校门必须下车,课间操时不得骑车穿过学生队伍。
7、教职工要注意爱护公物并以此严格要求子女,凡教职工本人及子女拿用公物或损坏公物者,一经查出要赔偿损失。
8、教职工之间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严禁教职工之间的吵骂斗殴,凡彼此吵骂斗殴造成不良影响者,不论理由如何,都要进行批评。尤其对挑起事端的直接责任者,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单方寻衅,另方能冷静对待者只处理一方。
9、教职工要维护正确舆论反对自由主义消除人际公害,对领导对同事都不得在背后散布流言蜚语,拨弄是非。
10、班主任是学校班级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以高度责任心管理好班级,及时处理班内发生的各种情况。对于责任心差,以至造成不良后果者除批评教育外,处以停课处理。
11、教师要尊重学生平等待人,教师应不断加强师德修养,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对学生不得有污言秽语,更不得故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生中出现问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停学生课或将学生赶回家去,也不得因个别学生有违纪行为而故意罢教。
12、教职工应爱护关心学生,不得利用学生及家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各种馈赠,一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造成严重影响者,给以相应处分。
13、本着全员育人原则,全校教职工对学生中出现的偶发事件和各种不良现象,都有责任进行帮助和批评教育。对以上情况过而不问、视乏职业道德的不合格教职工,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14、教师要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严禁聚众酗酒,不得酒后上课,不得在课堂上吸烟,有违者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处分。
15、教职工都有责任保证学校安全,禁止教职工私自让外单位或身份不明人员在办公室和其它公共设施中留宿。未经领导准许不得在双休日和节假日私自借教室和场地,违者要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处罚。
16、学校领导干部是教职工一员,又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和带头人。在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中,应以身作则,更应率先垂范,要自觉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下,如有违纪现象,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