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教体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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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0-510466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张店区教体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促进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营造健康安全的教育环境。
二、随机抽查对象
全区范围内经我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培训机构(幼儿园)。
三、随机抽查方式
主要采用不定向抽查和不定期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
四、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1.抽查时间重点放在春秋季开学与期末月,每次抽查对象比例控制在5%-30%以内,计划全年抽查次数2次。
2.对被投诉、举报,可随时进行检查。
五、随机抽查的事项与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随机抽查的事项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检查:检查重点内容是民办学校实际办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多部门联合检查的职责内容如下:
1.教育部门检查事项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
2.民政部门检查事项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检查内容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情况;按照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登记事项变更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设立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来源等情况;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年度工作报告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检查事项为: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赔偿金;企业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规定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将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弄虚作假或者隐匿、销毁企业工资支付表和其他应当保存的工资支付资料;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以及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是否违反规定。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事项为:对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是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
5.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为:登记事项检查。检查内容为: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6.消防救援部门检查事项为:消防监督抽查。检查内容为: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
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