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园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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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709K/2020-17957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20 | 发布机构: | 公园街道办事处 |
张店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快速、及时、妥善处理本街道辖区内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以及《张店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遵循的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迅速反应,积极组织,果断处置。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5)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三、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
1、各社区、企业、街道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 各社区、企业、街道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订完善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并根据重特大事故的变化和演练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并及时报上级备案。
3、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完善应急信息网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并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1、电话报警和先期抢险
(1)迅速拨打公安119或110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同时立即如实报告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
(2)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4)配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
(5)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和救援力量。
2、书面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发生时间、详细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3、事故现场要求: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救援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按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要求行驶和停放;
(3)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泄漏的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应严格着装规定,不得穿着如带钉的鞋、化纤衣物等容易引起火星的服装;
(4)对有毒物质泄漏的处置,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质的处置,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五、事故应急救援处理
1、 应急救援处理要求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2)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人员和救援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4)及时处置安全生产应急事件,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区应急救援中心电话0533--2270837
2 、各类性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办法
各行业主管部门(抢险救灾责任单位)必须结合本行业实际,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按事故性质分类如下:
火灾事故
(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街道安监站有关人员,应与消防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火灾地点,根据不同类型火灾,由火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正确选择扑救路线,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故扩大。
(2)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群众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3)配合医疗救护、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事故
(1)事故发生后,街道城建部门应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工作。
(2)制定抢险措施,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3)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事故
(1) 迅速组织人员和力量疏散人群,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
(2)接警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查明爆炸物品或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和数量。
(3)搜寻证据,追查或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燃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
(1)办事处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疏散围观和周围附近居住群众,并组织人员实施抢险。
(2)及时拨打120 、119急救电话,并安排相应人员接应救护车辆和119抢救车辆,并迅速向区应急救援中心和相关部门报告。
(3)根据不同事故原因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气体等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
其它事故
按照相关部门的预案,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互相配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六、 奖励与责任追究
1、 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行为的。
七、 附 则
1、本预案由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预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上次修订日期为2017年6月
2020年6月11日
公园办事处安全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处置指挥体系
各社区、部门、辖区各单位:
为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园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本指挥体系。本机构为街道辖区内的发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适用于公园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指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救援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救援工作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各村(社区居)委会、各部门要在街道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由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白 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侯玉胜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亚宁 街道政协工作室主任
陈 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组 员:赵耀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耿加政 办事处副主任
郑 欣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组织委员
刘 强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晓杰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宣传委员
杨培华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立枢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继涛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 波 办事处工会主任
张庆海 计生办主任
王佐涛 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
鹿建秀 经贸委副主任
杨 东 司法助理员
崔岩雪 纪委副书记
国立宏 综治办副主任
赵 志 张店公安分局公园派出所所所长
陈伟国 张店公安分局西六路派出所所长
柳德辉 张店交警大队五中队队长
张钦富 北源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立荣 一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曹永海 王辛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 春 张辛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耿 涛 商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 娟 金信园社区党委书记
高 慧 西苑社区党委书记
宋远洋 沁园社区党委书记
李 虎 常青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任洪亮 小西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 丽 齐赛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成员单位:纪 检、宣 传、武装部、安监站、党政办公室、派出所、交警中队、城 管、卫生科、社事委、经贸委、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组、交通管制组、治安警戒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社会动员组、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综合信息组、生活保障组、新闻报道组10个应急联动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
1、抢险救援组:按事故类别分别由公安、消防、安监、城管、综治办、社事委、经贸委、各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增援队伍。
2、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组:由办事处卫生科协调,负责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组:由交警五中队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4、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取证依据和资料。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组:由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8、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报送工作。
9、生活保障组:由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闻报道组:由街道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和协助新闻媒体,制定新闻报道方案,适时向有关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