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房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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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450U/2024-549230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20 | 发布机构: | 房镇镇人民政府 |
【文稿解读】房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紧急救助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张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我镇范围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冰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周边镇办发生自然灾害并对我镇境内造成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它类型突发事件或镇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二)坚持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在镇政府领导下,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