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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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6XM/2023-535739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1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
第一条 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被监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范执法人员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被监督对象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 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第四条 结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实际,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含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证件编号等内容),根据抽查对象的经营范围,从目录库中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五条 将辖区内所有被监督对象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分类建立不同类别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通过摇号的方式从相应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每年应进行动态更新。
第六条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形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