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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智美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补正通知的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行政处罚决定补正的通知

淄张市监网补〔2021〕01号

 

淄博智美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我局对你单位下发的淄张市监网处字〔2020〕2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一处计算有误,现进行如下补正:

补正前:经查,当事人通过刷单公司为其涉案产品“不锈钢水吧台商用保鲜工作台奶茶店设备全套饮品店操作台冷藏冰柜”进行刷单,涉案产品的售价是1960元,刷单时的价格是980元。当事人给山东慧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鹿尧转账共64笔,转账金额合计419994元。当事人刷单是为了增加当事人淘宝店铺下该产品的销量和评论,为其商品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这样消费者在搜索该产品的时候,当事人店铺下的该产品链接才会在搜索结果页面下靠前。

补正后:经查,当事人通过刷单公司为其涉案产品“不锈钢水吧台商用保鲜工作台奶茶店设备全套饮品店操作台冷藏冰柜”进行刷单,涉案产品的售价是1960元,刷单时的价格是980元。当事人给山东慧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鹿尧转账共64笔,转账金额合计469583.10元。当事人刷单是为了增加当事人淘宝店铺下该产品的销量和评论,为其商品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这样消费者在搜索该产品的时候,当事人店铺下的该产品链接才会在搜索结果页面下靠前。

特此通知。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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