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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个体人员养老保险费开始扣款 务必于11月30日前足额缴存

发布日期:2019-10-15 16:41:52浏览次数:字体:[ ]

  张店区属个体参保人员注意了,职工养老保险费扣缴工作近日全面启动,目前已成功扣款7个批次。为确保代扣效率和扣款成功率,已经办理代扣手续的参保人员,请尽早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

  据悉,今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原先的60%、80%、100%三个档次,变更为在60%-300%之间自由选择。如果参保人继续按照本人去年选择的缴费标准缴费,则只需按时足额存入社保卡中即可。如果想变更标准,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缴费截止日期(11月30日)前到相应的镇(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变更手续,自行计算应缴费金额,并按时足额存入社保卡。

  以下列举部分缴费基数百分比的对应缴费额,仅供参考:


  (注:缴费额计算方法如下:养老保险缴费额=5449(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20%(缴费比例)12(缴费月数)〔所选缴费基数百分比(%)〕。建议参保人存入社保卡的金额略多于所计算的实际缴费金额)

  张店区社保中心友情提示:邮政储蓄银行、张店农村商业银行的社保卡(卡片正面左上角有银行标识)暂时无法办理代缴代扣业务,社保卡为上述两家银行的,继续使用原登记的银行账号代缴代扣,请参保人员务必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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