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标题: 张店区园林局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索引号: 123703034931890827/2018-1565518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1-22 发布机构: 张店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张店区园林局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发布日期: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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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园林局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区园林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机制,制订我局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制度如下。

一、局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是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科室)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二、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局主要负责人是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局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担任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1、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研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园林绿化行业安全发展理念,支持、监督本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我局园林绿化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系统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5、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开展全局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并协调解决园林绿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外,还承担局局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的领导责任。

1、协助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受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领导工作。统筹安排局园林绿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局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重大节日、重点时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年对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

4、建立健全园林绿化行业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组织完善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有针对性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练。

5、协助主要领导和区有关部门对行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落实调查处理整改意见和要求。

(三)局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提请研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把分管业务范围的园林绿化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纳入重要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的制度、政策、机制等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分管业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业务范围的行业管理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考核验收。

3、每季度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时期随时检查;督促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涉及生产安全标准化建设、事项审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4、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和事故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整改意见。

三、局机关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局机关各业务科室,结合科室职能,研究制定所辖业务范围内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同业务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落实、一并验收,抓好所辖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加强业务考核管理的重要考虑因素,纳入业务管理工作之中,各项业务工作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方案要有安全生产的需求。

2、每季度分析所辖业务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3、配合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及全市性的重大活动,重点时期、重大节日要开展专项检查。

4、当发生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要求和应急预案,积极参与事故的指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单位及时整改。

(二)局机关其他科室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宣传、执行工作,支持本系统安全生产有关活动,为全局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为全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管理部门,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和协调指导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活动。

2、依据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对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直接监管,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参与园林工程建设的园林企业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管理,督促其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3、建立健全并及时修订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督促局属有关单位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4、协助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园林绿化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相关工作。

四、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按照“党政同责”原则,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其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1、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支持、监督本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与各项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所属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租赁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为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统筹协调和督促的领导责任。

1、协助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局两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每月带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时期、重大节日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4、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

5、加强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每年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练。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协助主要领导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五、监督落实与责任追究

1、加强教育培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采取集体学习、集中培训、专业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加强监督检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建立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完善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不合格的,试行一票否决,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劳模和干部任用的依据。各级领导干部要将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严格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张店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