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第158号《关于文明养犬提案》提案的答复 | ||
---|---|---|---|
索引号: | 12370303MB23062735/2022-526472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1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畜牧事业服务中心 |
李业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文明养犬的提案留作参考,现答复如下:
日前,在犬类管理方面,淄博市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主要贯彻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工作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狂犬病的免疫、监测和疫情处置工作;负责犬只集中饲养、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和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负责犬只检疫、动物诊疗机构名单信息公布;会同有关部门界定和公告养犬种类。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下发了《关于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点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张牧农〔2022〕33号),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等方式,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具有执业资格19家动物诊疗机构为狂犬病免疫定点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序号 |
区县 |
名称 |
诊疗活动范围 |
从业地点 |
1 |
张店区 |
淄博爱诺怡友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 |
张店区新村西路172甲21号 |
2 |
张店区 |
淄博爱诺康健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 |
张店区人民西路233号 |
3 |
张店区 |
淄博康乐宠物医院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 |
张店区联通路32号 |
4 |
张店区 |
张店汪汪宠物医院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 |
张店区昌国西路58号首丰大厦B座甲6 |
5 |
张店区 |
张店家家宠物医院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 |
张店区共青团路22号 |
6 |
张店区 |
张店区高歌宠物医院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 |
张店区世纪路108号甲3 |
7 |
张店区 |
淄博圣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 |
新村西路83甲14号 |
8 |
张店区 |
张店安馨宠物医院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 |
张店区潘南东路15甲13号 |
9 |
张店区 |
淄博美联众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 |
张店联通路145号甲20 |
10 |
张店区 |
淄博美联众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张店明清街分公司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 |
科苑街道办事处张桓路27-1,27-2沿街房 |
11 |
张店区 |
淄博美联众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张店和平里分公司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街道办事处和平路169甲2号和平里小区营业房1号楼102商铺 |
12 |
张店区 |
淄博和善挚友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动物诊疗、治疗、防疫、绝育、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72号 |
13 |
张店区 |
山东麦齐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张店第一分公司 |
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手术,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
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东南村小区9-10号西户 |
14 |
张店区 |
淄博海纳康德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中润大道以北远景花园环泰苑3号楼3-S4沿街房 |
15 |
张店区 |
张店爱宠宠物诊所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 |
张店区联通路60号 |
16 |
张店区 |
张店妞妞宠物诊所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 |
张店共青团路南十一巷8号 |
17 |
张店区 |
张店宠一生宠物诊所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 |
张店区东二路和洪沟路口吉庆家园3-01号 |
18 |
张店区 |
张店区尚诚宠物门诊部 |
动物疾病预防 诊疗 绝育手术(不含颅腔胸腔腹腔手术)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60号橡树湾1号楼111号 |
19 |
张店区 |
张店爱康宠物诊所 |
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 |
张店北西六路186号 |
2.向社会公布了55种禁止饲养烈性犬名录:马士提夫犬、俄罗斯高加索犬、意大利那不勒斯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西班牙加纳利犬、日本土佐犬、雪达猎犬、波音达猎犬、寻血猎犬、牛头梗、大丹犬、苏俄牧羊犬、拳师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比特犬、圣伯纳犬、伯恩山犬、灵提犬、比利时牧羊犬、藏獒犬、德国牧羊犬、威玛犬、多伯曼犬、大阿根廷犬、可蒙犬、法国狼犬、大髯犬、马雷马犬、比利猎犬、阿富汗猎犬、爱尔兰猎狼犬、兰西尔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斗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捷克福斯克犬、拿波里獒犬、斯皮诺犬、美国斯塔福梗、罗德西亚脊背犬、比利牛斯獒犬、斗牛獒犬、贝林登梗、边境梗、凯利蓝梗、美国恶霸犬、沙克犬、卡斯罗犬、中亚牧羊犬、罗威纳、狼青、昆明犬、莱州红以及含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种。
3.指导全区动物诊疗机构切实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医疗垃圾分类处理方面的事宜。目前,与临淄齐城无害化处理公司已达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收集处置方式,并与动物诊疗机构签订了相关协议。同时,与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医疗垃圾处理方式协商,大部分动物诊疗机构已经完成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4.进一步规范全区动物诊疗行为。一是严格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的相关规定,强化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管理督导服务,规范动物诊疗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二是统一免疫证制式,规范免疫证号编号规则, 统一发放定点免疫单位牌匾。三是密切关注狂犬疫情。动物诊疗机构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疫情上报制度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四是配合市农业执法支队、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工作。
二、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打算
由于我区为中心城区,宠物犬(猫)交易量大,调运频繁,饲养量难以控制,除动物诊疗机构外,宠物用品店、宠物美容店等经营者可能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违规情形。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宠物诊疗规范经营和宠物免疫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做好我区宠物市场的管理。
1.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的规范化经营指导服务。增加对诊疗机构的日常巡查服务频次,抓好诊疗机构的制度建设、流程设置、操作规范、档案管理等规范化经营管理服务指导。注重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协调,在执业兽医、诊疗资质、诊疗行为等方面加强规范性管理,促进动物诊疗机构的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提升。
2.进一步加强法规宣传和培训指导,将不定期组织动物诊疗机构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加强对从业人员诊疗行为的管理,指导做好诊疗资质、价格、举报电话等公开公示;同时加大狂犬病危害及免疫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最后,衷心感谢您的建议,谢谢您对全区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单位:淄博市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22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