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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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1824F /2024-547486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局决定对杨金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杨金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二、听证会时间: 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
三、听证会地点: 张店区新村西路184号西办公楼102室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丽娜 滕婷婷 联系电话:0533-2830628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办公楼302室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4年9月18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前到我局法制稽查科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旁听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进行旁听)。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特此公告。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