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
标题: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115/2025-55063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5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司法局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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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政复公〔2025〕2号

黄国大:

 

你要求确认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未在法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投诉违法,向我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我机关于2025年1月2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张政复〔2024〕425号),决定驳回申请人“1、确认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未在法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投诉违法。2、责令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对申请人的投诉事项进行处理。3、责令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书面说明未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因”的行为复议请求,并向你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文书送达地址进行邮寄送达。

 因你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文书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均无法联系,导致邮局未能妥投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将两份信件退回我机关(EMS邮件号:1084123499637 、1084123469537))。因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张政复〔2024〕425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该复议决定,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