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张店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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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0202/2022-52565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2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稿解读】《张店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为推动张店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全区市民投诉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率,制定张店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按照淄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要求,结合张店区市民投诉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三、主要内容
《张店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由考核对象、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年度考核得分五部分组成。
考核对象是承担承办任务的镇办、部门和单位;各村居和城市社区。
考核方式实行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由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热线事项办理、年度满意率和投诉办结量三部分。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实行年度计分,主要考核各投诉承办单位的体制机制完善情况和领导重视程度。热线事项办理实行月度记分,对派件受理、回退件、对接件、申请延期件、超期件、重新办理件、督办件、续报件、重复投诉件、专报、泄密、被投诉、满意率13项指标进行考核。年度满意率和投诉办结量,对投诉承办单位的年度满意率情况和投诉量同比增减情况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得分=领导重视得分+热线事项办理月度考核平均得分×60%+年度满意率和办结量得分。
解读人:张店区市民投诉中心 主任:黄文娟
电话:0533-2869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