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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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4-547552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1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3. 《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
4.《关于“证卡合一”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66号);
5.《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
6.《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7.《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
8.《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75号)
二、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省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三、申请材料
解除合同证明书(可容缺)
四、办事流程
1.线上申报。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内“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后系统将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自动将信息提交到相应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2.下载“12333”APP或登录微信/支付宝内“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提交申请后系统将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自动将信息提交到相应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3.线下申报。可向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电话
0533-2868869
八、办理地点
张店区市民中心/镇(街道)人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