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2024年张店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3MB2869527H/2024-549831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机构: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张店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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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店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淄博市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农办字〔202418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训”原则,突出抓重点、抓要害、抓落实,优化课程设置,创新培训方式,分层分类施教。统筹实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管员能力提升、农机手操控安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带头人素质提升、农业绿色发展等行动,以点带面,加速培育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打造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聚力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围绕小麦、玉米等主要作物主攻单产、提升农业产能,开展良种推广、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生产等推技术提单产培训,保障粮食增产丰收。围绕耕地土壤环境与质量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节水灌溉、土壤培肥改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保护耕地意识,提升和改善耕地质量。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兽药残留使用标准及禁限用农兽药品种、主导产业农业技术操作规程及农业标准培训等,增强镇村、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专题培训,提升产业发展示范带动能力,促进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农业产业“三品四化”(品种、品质、品牌,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高端化)发展能力培训,强化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技能支撑。

(三)聚焦聚力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以提升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围绕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以农业农村发展形势、产业格局、乡风民俗等为重点,帮助补齐其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加速融入乡村产业。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乡土产业发展壮大,以电商营销、直播带货、农村文旅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培训内容,发展壮大新一代乡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队伍。

(四)聚焦聚力支撑乡村建设行动。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农村统计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围绕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等培训,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民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培训,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工作内容

围绕全农业农村工作总任务目标,充分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

(一)制定培训计划方案。2024年全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要按需求、按产业、按人员分类开办相应培训班次,统筹推进生产技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人才培训。全共分类培训高素质农民80人(见附件1)。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家庭农场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合作社辅导员等)基层农经管理人员、村级防返贫宣传员及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50培训课时不少于40学时其中线下培训不低于30学时),每人培训费不超过1200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农机手等30人(含农村妇女人才、农业龙头企业等专项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32学时其中线下培训不低于24学时),每人培训费不超过600元。

(二)优化培训内容形式。根据培育对象与培训类别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与培训内容,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重点围绕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规范运行、品牌建设与营销、电子商务等开展培训;针对基层农经管理人员,开展农业农村政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开展培训;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班次,重点培训农兽药残留使用标准及禁限用农兽药品种培训、主导产业农业技术操作规程、农业转基因等内容。通过系列专项培训,提高农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素养,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三)强化培训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培训组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库管理,进一步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教学教研、开拓创新能力。培训基地、田间学校、现场观摩基地、有关培训师资等的遴选原则上从市农业农村局公布的名单中产生。培训开展的规范化情况,列入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质量效果评价重点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民培训工作是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核评价。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培训的系列工作,进一步明确培训班次、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每个培训班次开班申请要于开班前5天前,培训总结及有关培训台账要于培训结束5天内,月度培训工作总结及工作进展情况表要于每月19日前上报。以上材料报送及时性和规范性情况,纳入市对区县高素质农民培训考核评价和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监督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工作监管与信息化管理。2024年,市局重点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数字化应用项目,将培训管理有关流程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提升培训信息化管理水平。要用足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训数字化应用系统,线下有关培训需求调查、报表、台账、绩效评价学员签到、经费管理等重点工作全部实现线上运行有关内容要及时电子化上传系统平台,平台使用情况将纳入市对区县高素质农民培训绩效考评内容。要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建立台账,数字化平台上线后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注重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培训基地典型选树及精品课程评选和培训模式的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2024年,省市将继续加大农民培训信息报送和典型宣传考核评价力度,进一步提高考核评价比重,创新培训工作方式方法,培育更多的亮点经验。

(四)加强工作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成效。要做好培训计划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好培训组织、能力提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要强化教材规划建设,规范培训教材意识形态审查程序,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培训教材。

(五)规范经费使用。承担培训的机构要严格执行《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培训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聘用(包括讲课费、往返交通费、误餐费等)、学员交通、误餐补助、住宿、培训耗材(学员及教学使用的笔记本、笔、包等及其他必要教学工具等)、场地租赁、设施配置、档案建立、工作经费(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5%)等。要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各类票据、凭证使用,确保不出问题。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2227253   

邮箱:zdnykjjy2016@163.com

 

附件:1.2024年张店区农民专项培训任务分解表

          2.2024年张店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月进度计划

 

 

 

 

 

附件1

 

2024年张店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任务分解表

 

                                    日期:

区县

培训机构

信息

培训专业

培训基地(学校)名称、地址

任务数量(人)

补助标准(元)

张店区

名称:张店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

法人代表:汪德智

 

品牌建设与营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农业转基因等专业

(待定)

50

1200

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种植技术、良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专业

(待定)

30

600

 

附件2

 

2024年张店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月进度计划

 

区县

2月

3月

4月

5 月

6 月

7月

8月

9 月

10月

11月

张店

 

 

50

 

30

合计

 

 

 

 

 

 

50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