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尚街道办事处
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马尚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马尚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运行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4346/2024-549101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机构: 马尚街道办事处

张店区人民政府马尚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马尚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运行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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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化、规范化、透明化,实现交易程序公开、过程透明,监督全覆盖,避免农村产权交易中的暗箱操作,保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根据市区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马尚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运行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店区人民政府马尚街道办事处

                              202414

 

 

马尚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运行方案(试行)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秩序,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我街道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运行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透明、公正、便捷、高效”为工作原则,建立政府引导、统一进场、公开交易、规范运作、依法监管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机制,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主要职责

马尚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工作,为辖区限额以内各类农村产权提供场所设施、公告发布、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组织交易等服务。具体负责以下内容:

1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的项目登记、公告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2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并公示交易结果;

3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

4对中介机构进场操作的项目交易进行程序性监督;

5负责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交易纠纷,维护交易秩序;

6、负责对招标、投标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

三、交易范围及基本程序

(一)交易的范围

按照上级关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的相关规定,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交易范围包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流转;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流转;

4农村集体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流转;

5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6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7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流转;

8农业类知识产权;

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资产股权;

10农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流转;

11农村工程建设项目;

12农村产业项目的出租或转让;

13农村集体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

14其他农村产权项目等。

具体交易内容参考《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目录(试行)》规定(见附件2)。

(二)基本程序

农村产权交易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或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交易流程如下:

1审批:各类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按相关程序审批同意后,报街道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审批,并提供农村产权进场交易登记表和交易行为的民主决策、审核审批、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证明、产权权属有效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方可进入交易流程;

2进场登记及交易日程安排;

3发布项目交易公告;

4项目交易文件(如有)

5报名及资格审查;

6开标、评标;

7中标公示;

8、签订合同;

9竣工验收决算;

10归档。

 四、交易重点

当前我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的重点是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交易、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农村集体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三类,具体规定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交易

农村经营性资产所有权、使用权交易金额10万元以上的,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1村居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会议记录,做好内容和结果的公示公开。进场前到街道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2聘请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对于无法评估,或者数量小、价值低的资产,通过村集体会议研究的形式确定合理价格,严格执行公示时限,扩大交易事项在村居的知晓度。

3村居资产有权属证明的要提供相关材料;无权属证明的,由村居写出权属情况说明,提交街道核查核实,出具可交易证明材料后可当做权属证明使用。

4交易结束后,及时公示交易结果并退付未中标人保证金,待合同签署完毕后,由采购方出具同意退付中标人保证金说明后方可退付中标人保证金。

5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交街道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备案,根据合同内容完成系统数据录入。

6村居资产已抵押、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得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再次交易。

(二)农村工程建设项目

1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的。

1村居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会议记录,做好内容和结果的公开公示。

2村居编制工程预算,建议聘用专业单位或有资质人员编制;对于工程量较小的可以采取简易程序,编制预计工程量,注明用工人数,使用材料材质、数量及相关价格,达到可审计的要求。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预算要明确资金来源,杜绝违规举债建设工程。

3由村集体自行选择交易方式,合理确定价格及中标单位项目确定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对没有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有吊销执照、欠税、法院判决未执行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投标,不得确定为项目供应商。对供电、供水、供气等专业配套项目有特殊规定的,可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供应商。

4按照要求,完成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实施、验收、审计、报账等相关程序。

2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1村居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会议记录,做好内容和结果的公开公示。进场前到街道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2村居编制工程预算,聘用专业单位编制,并加盖公章。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预算要详细说明资金来源,对实施内容事前公示,变更事项事中公示,资金使用事后公示。

3街道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项目进场交易的组织工作,按照村居提报的会议记录、工程预算书等资料发布公告信息。

4按照要求完成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实施、验收、审计、报账等相关程序。                     

3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

建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进行,一般可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实施,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办法、组织招标、评标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农村集体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

1单项(单次)或批量采购在10万元以下的,村居可采取询价方式自行采购,并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2单项(单次)或批量采购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1村居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坚持采购公开原则,做好会议研究相关记录。

2填写农村产权进场交易登记表,详细说明购置物品、需求服务的基本情况,明确质量及售后要求,报街道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并及时上传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

3公示期限结束后,双方签订采购物品或服务合同,交街道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保障机制

1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定期研究协调农村产权交易的有关问题,指导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管理运行。领导小组由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街道财管中心负责同志及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街道纪工委为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督机构。

2坚持运转高效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政策法规,熟悉平台系统操作步骤,指导村居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增强管理和监督效率。

3各村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交易“应进必进”原则,对暗箱操作、不公开处置集体资产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的,以及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对交易项目进行围标串标、私自透漏谈判底价、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由街道责令停止交易或废除确定施工单位,并由街道纪工委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回,无法追回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4质疑处理。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的产权交易,当事人提出质疑的,村居应以书面形式回复,对质疑属实的,应当纠正后重新发起交易。

附件1:马尚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目录(试行)  

附件3: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流程图

附件4: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登记(归档)材料清单

附件5:农村产权进场交易登记表

附件6:农村挂牌交易申请表

 

 

附件1

 

马尚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山山  街道党工委书记

尹宇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室主任

刘明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区监委派出马尚街道监察室主任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员:刘金胜  一级主任科员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亚凤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长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秀强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侯婷婷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延波  四级主任科员

朱秀云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                                                                                

   街道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孙传宗  街道安监站站长

孙茂斌  街道财管中心主任

吕丕强  西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范增军  西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皓予  东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吕俊波  东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立强  林家村第一书记

刘曰兴  西寨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祖平  金鑫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佑山  新兴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冢子坡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石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袁艳会  九级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钱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厚军  回民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班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台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辛莉华  于小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大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小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贾国亮  张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财管中心,分管负责人孙茂斌,联系电话:2804078

附件2

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目录(试行)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01

农村土地

经营权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其他方式承包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

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的流转交易

 

02

林权

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山林股权的流转交易

 

03

 

“四荒”地 使用权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其他方式承包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 的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及其他未利用 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的流转交易

 

04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农村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水产养殖使用权和个人在规划 范围内依法取得的水域、滩涂水产养殖使用权的流转交易

 

05

农村集体  经营性资产

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

权、使用权(经营权)的流转交易

 

06

农业生产

设施设备

农村集体、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农户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流转交易

 

07

小型水利设施 使用权

农村集体、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农户等拥有的小型 水利设施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流转交易

 

08

农业类

知识产权

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所有权、使用

权(经营权)的流转交易

 

09

农村集体资产 股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依法享有的股权的流转交易及

抵(质)押融资担保等

10

农户房屋

所有权、使用权

农户拥有的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

 

 

 

 

11

 

 

 

农村工程

建设项目

农村房屋建筑工程、农村公路工程、农村水利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公益设施建设等工程招标(施工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12

农村产业

项 目

农村产业项目的招商和转让等

 

13

农村集体大宗  物资和服务采购

农村集体因经营管理和集体福利等需要的大宗物资采购,

服务采购等

 

14

其他农村产权项目

镇(街道)涉及的上述项目以及其他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

农村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