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公园新村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
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2-527236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张店区公园新村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一、资助政策简介
1.资助项目:生活补助
2.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3.资助标准: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
4.淄博市执行标准: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540元。
二、申报流程及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项目,申请理由栏内容务必真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一经查实,除收回已发放资助金外,还将追究家长或监护人的相应责任。同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
(二)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无需提供证明,以系统数据为准(如系统中查询不到需提供相应材料)。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认定程序
根据量化分值表,实行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认定程序,班主任进行家访,核实学生家庭情况是否属实。
四、学校对困难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公示
学校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公共场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资助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应当有相应的照片留存备查。公示结束后,对有异议的进行调查、处理(要有调查处理档案留存),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张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资助联系电话(资助热线):0533—2278859
张店区公园新村小学
2023年 9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