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科苑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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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4-549396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8-2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教师考勤制度
1.教师必须自觉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以作息时间表 为准),学校建立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实行一人一卡制,不得代打卡,无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上下班未打卡者,需 向代班领导说明理由并由代班领导记入代班记录本,不打卡又不说明理由者按时间次数累计,一月满7.5小时按旷工一日处理。
2.严格遵守请假制度,有事有病提前请假,教师外出听课、开会或半天以内的因私外出应提前向教导处请假,经同 意方能离开。凡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 经代班领导批准签字,打卡后方可离校。
3.教师有病有事需先向代班领导请假,对有急事特殊情 况,来不及到校向校领导请假者,要在上班后一小时内来人 或来电话请假,讲明理由,当天来校后补写请假条,来校后 不补写请假条者,按旷工一日处理。
4.教师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并及时通知教导处做好 代课安排。如暂时来不及出具证明的过后须补上,无医院病 假证明则按旷工处理。
5.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倡教师尽可能把婚假安排在公休假期内。所 有的假期都应及时出具假条经校长审批后方能离开。产假期 满应按时上班,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服从分配。
6.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否则按违反课程管理 规定处理;不是教导处统一安排的代课,不作代课处理,不 发代课费。
7.以上班时间为准,提前 20 分钟请假的视为请假,否 则视为迟到。迟到 1 次扣 10 元、迟到 2 次扣 20 元、迟到 3 次扣 50 元、迟到 4 次取消评优资格。
8.上班时间,早退、擅自离校,发现一次经核实后每次扣 30 元,两次取消评优资格。
9.未经领导批准,不参加升旗仪式、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大型集合及各种临时会议者,一次扣出勤奖 10 元。
10.哺乳期喂奶时间(孩子一周岁内),每天累计一小时 (以进、离校时间为准),喂奶时间相对固定。
11.工作时间内不遵守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不能完成 当日工作,无理取闹,挑拨是非,影响团结,扰乱正常的教 育教学工作秩序,造成影响者,一次取消评优资格。
12.教师学历进修考试,出具考试证明(培训除外)的, 考试时间视为出勤。
13.考勤一月一次,每月 25 日前将考勤情况汇总,教师 签字后交教导处每月统计病事假并予以公布。
14.教工的考勤情况视作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安排、职称评定、推优等的参考依据。
二、教师培训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 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 师表形象,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 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 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特制定教师外学习、 培训及汇报制度:
1. 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字通 知,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同意,由教务处按审批意见安 排,每位选送的教师出发前必须认真填写教师外出学习登记 表。
2.教师外出学习时,须于前一天自行填好调课单报教导处。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 认真学习,做好笔记,注重积累,每天要把自己的学习体会、 感受和反思认真记录下来,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各种规章 制度,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 早退。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 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 登记备案,登记后可再行借出。
6.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 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 教导处进行口头汇报。教务处再安排合适时间通过汇报课 (每位听课的教师上一节汇报课)、讲座或撰写一篇不少于 1000 字的学习(听课)心得在教研组或学校汇报交流等多种 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带动本学 科教研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8.学校优先安排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师 德高,师能强的中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参加学习或培训。
9.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