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实验幼儿园招生管理 | ||
---|---|---|---|
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3-54116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张店区实验幼儿园2023年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张店区教体局《张店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现将2023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本次招生人数105人。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认真组织实施适龄幼儿招生工作,满足符合条件幼儿的入园需求。
三、招生办法
(一)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9日—7月21日。
2.登记对象的范围
信息登记的对象为拟报名张店区幼儿园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随监护人在张店区常住的适龄幼儿。报名中班、大班插班和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登记对象。
3.登记办法
幼儿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信息登记,下载后进行实名认证,将左上角地址更改为淄博市张店区,从首页找到幼儿园招生入口或点击淄博热点位置幼儿园招生入口滚动图片进入。
本次信息登记数据将自动提取实名认证监护人信息,在登记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提取的信息,幼儿监护人需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应材料的上传。
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于7月21日之前到张店区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和平路19号,张店全民健身中心西侧办公楼二楼)进行现场审核并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登记。
(学前教育科咨询电话:0533-2278790)
4.登记事项说明
(1)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2)幼儿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如选择按照双胞胎或多胞胎同时报名一所幼儿园的,按照“一孩摇号录取,则其他孩子同时录取”的办法执行。幼儿监护人只能用其中一名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报名,不得用其他幼儿信息重复登记、报名。如双胞胎或多胞胎分别报两所或多所幼儿园并分别被录取的,不能调剂至同一所幼儿园。
(3)为准确调取幼儿监护人相关信息,建议注册爱山东账号的幼儿监护人为房产所有人。
(4)公寓、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的房产依据。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后,按照《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爱山东APP幼儿园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在幼儿园每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幼儿监护人可以撤销报名并重新选择报名。
——第一阶段:配套服务小区及特殊政策招生——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9日至7月21日下午16:00开放报名。
2.报名条件
A、报名幼儿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和平小区、桃园新村小区1-10号楼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B、幼儿父母及该幼儿名下无张店区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桃园新村小区1-10号楼自有住房,且该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住所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桃园新村小区1-10号楼的房产确定入园。幼儿父母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不动产查询,查询人员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并于网上报名时上传证明。
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2日(公布录取结果之前)。
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C、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D、符合“幼随长”招生录取条件的张店区户籍幼儿,即多孩家庭的大孩现就读于本幼儿园的(不包含已毕业的大班),在本阶段持相应材料到所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
3.审核及录取办法
(1)2023年7月19日至7月22日,对以上符合A、B、C项条件的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幼儿监护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线上审核的,可根据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重新提报相应材料。
符合D项条件的幼儿,由一名家长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持该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线下报名应提前拨打电话预约。
(2)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录取。如有空余学位,面向配套小区以外的适龄幼儿招生。
(3)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同时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招生。
(4)2023年7月23日,将通过“淄博市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本园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5)2023年7月24日8:30-12:00,通过第一阶段录取的幼儿家长持相关证件(房产证、幼儿出生证明、户口簿、军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和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资料现场审核。
——第二阶段:剩余学位进行电脑派位招生——
1.报名条件
报名幼儿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2.招生办法
(1)2023年7月24日,在“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淄博市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本园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2)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下午16:00,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每名幼儿可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
(3)2023年7月24日至7月27日对第二阶段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4)2023年7月27日在“淄博市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本阶段通过审核名单。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剩余招生学位数,全部录取。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剩余招生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5)2023年7月28日进行第二阶段电脑派位,通过“淄博市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本园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6)2023年7月30日8:30-12:00,在和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对第二阶段审核通过幼儿进行现场信息审核。
四、报名工作要求
1.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2.请录取幼儿的家长随时关注幼儿园公众号,保持电话畅通,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3.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说明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本园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淄博市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