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贝贝星幼儿园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4-521314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贝贝星幼儿园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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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贝贝星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方案

为规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建立健全本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机制,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组  长: 韩静慧

   副组长: 尹九龙

   组  员:副园长、保教主任及各班主任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05332761696)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张店区教育局学前教育中心(05332278790)和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话:18553398010)以及张店区疾病控制中心(05332850314)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简要经过、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事故其他事宜。加强与幼儿及家长联系,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和沟通引导工作.

五)后续处置

开展事故分析责任认定、整改落实等事项,单位负责人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落实整改和改进措施,并做好处置记录。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