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恒星幼儿园2023年招生简章 | ||
---|---|---|---|
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3-54118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招生简章
根据《张店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计划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本次招生人数90人。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二、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幼儿的入园需求。
2.分阶段报名录取。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配套服务区域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3.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4.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三、招生程序
(一)开展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9日—7月21日。
2.登记对象的范围
信息登记的对象为拟报名张店区幼儿园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随监护人在张店区常住的适龄幼儿。报名中班、大班插班和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登记对象。有听力、智力、肢体、视力障碍或自闭症等需接受特殊学前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咨询就读。
3.登记办法
幼儿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信息登记,下载后进行实名认证,将左上角地址更改为淄博市张店区,从首页找到幼儿园招生入口或点击淄博热点位置幼儿园招生入口滚动图片进入。
本次信息登记数据将自动提取实名认证监护人信息,在登记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提取的信息,幼儿监护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对应上传。
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于7月21日之前到张店区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和平路19号,张店全民健身中心西侧办公楼二楼)进行现场审核并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登记。(学前教育科咨询电话:0533-2278790)
4.登记事项说明
(1)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2)幼儿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在是否为双胞胎和多胞胎项进行选择后,填写相应信息。如选择按照双胞胎或多胞胎同时报名一所幼儿园的,按照“一孩摇号录取,则其他孩子同时录取”的办法执行。幼儿监护人只能用其中一名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报名,不得用其他幼儿信息重复登记、报名。如双胞胎或多胞胎分别报两所或多所幼儿园并分别被录取的,不能调剂至同一所幼儿园。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3)为准确调取幼儿监护人相关信息,建议注册爱山东账号的幼儿监护人为房产所有人。
(4)公寓、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的房产依据。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后,按照本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爱山东APP幼儿园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在幼儿园每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幼儿监护人可以撤销报名并重新选择报名。
第一阶段:配套服务小区及特殊政策招生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9日至7月21日下午16:00开放报名
2.报名条件
A.报名幼儿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恒兴花园小区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及住所应至少与其父母之一的户口及住所一致(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B.幼儿父母及该幼儿名下无张店区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恒兴花园自有住房,且该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住所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恒兴花园的房产确定入园。幼儿父母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不动产查询,查询人员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并于网上报名时上传证明。
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2日(公布录取结果之前)。符合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C.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D.符合“幼随长”招生录取条件的张店区户籍幼儿,即多孩家庭的大孩现就读于本幼儿园的。
3.审核及录取办法
(1)2023年7月19日至7月22日,对以上符合A、B、C项条件的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幼儿监护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线上审核的,可根据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重新提报相应材料。
符合D项条件的幼儿,由一名家长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持该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
(2)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录取。如有空余学位,面向配套小区以外的适龄幼儿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3)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同时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招生。
(4)2023年7月23日,将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公布本园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第二阶段:剩余学位进行电脑派位招生
1.报名条件
报名幼儿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
2.招生办法
(1)2023年7月24日在“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本园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2)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下午16:00,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每名幼儿可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
(3)2023年7月24日至7月27日对第二阶段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4)2023年7月27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本阶段通过审核名单。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剩余招生学位数,全部录取。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剩余招生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5)2023年7月28日进行第二阶段电脑派位,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本园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四、报名工作要求
1.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2.请录取幼儿的家长随时关注幼儿园公众号,保持电话畅通,按照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说明
1.请家长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时仔细核对是否填写完整并提交成功。若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未提交成功导致报名失败或未通过审核,后果自负。
2.本园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2761617—800
2761617—80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