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调整湖田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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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54J/2022-524256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5-30 | 发布机构: | 湖田街道办事处 |
各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辖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淄博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湖田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张衍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杜 凯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
任海峰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文旭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 通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春雷 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成 员:杜春利 杏园派出所所长
赵春密 湖田派出所所长
刘培立 湖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尹晓艳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徐依伟 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耿 骁 街道城管中队中队长
代 洋 街道城市和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 岩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佳伟 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副主任
倪传胜 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孟庆华 良乡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 壮 洪一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邹 晶 洪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孟 彬 洪三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于 磊 柳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毕方强 官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梁之友 北焦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梁 建 南焦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于 凯 辛安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雪莹 上湖村党总支书记
张奎峰 上湖村村委会主任
吕建强 下湖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宋 强 商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于亦福 店子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 伟 西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 静 福兴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荣绍山 福连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孙 华 福昇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褚 静 新华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仁亮 保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翟 玉 杏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王文旭、张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街道各办站所、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开展辖区消防工作。
附件:1、湖田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2、湖田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3、湖田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
张店区人民政府湖田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
湖田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研究、部署、协调、落实消防工作。
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保持信息畅通。
三、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火灾情况和火灾隐患情况,研究具体对策、措施。
四、根据上级部署和辖区火灾形势,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消防检查巡查。
五、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规划专篇,按照国家标准建设街道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
六、与有关派出所、村(社区)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消防工作检查考评。
七、完成区政府、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附件2
湖田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年召开总结会。遇临时性任务,应召开会议研究,提出工作举措。会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会议决定。
二、消防检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自建房、家庭式作坊等单位(场所)开展消防检查。按时核查、督改基层检查发现或村(社区)上报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如实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建立有关工作台账。
三、隐患移送制度。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理隐患移送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移送前收集被抄告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火灾隐患现状、历次检查督改情况,一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办理隐患移送后,应继续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四、联合执法制度。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办理联合执法,应提前汇总拟联合执法的内容,经审批后书面通知参与部门,召开会议进行通报,明确分工,形成会议纪要。参与联合执法的单位应依法、理性、文明实施。联合执法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五、宣传培训制度。每年“119”消防月、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安全氛围。指导辖区企业单位和各类场所开展内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村(社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设置固定消防宣传阵地,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由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消防演练,每年组织一次村(社区)网格员和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工作业务培训。
附件3
湖田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
一、湖田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湖田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由消防工作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发动街道网格员、社区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等各方面力量参与。
三、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本网格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安排相关部门为工作主体,确定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
四、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应当建立由农村巷长联户长、城市楼长单元长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
五、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
六、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