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1 |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保安员管理情况 |
保安服务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公安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 |
市、县级相关部门 |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 3.《山东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2 |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开展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是否落实旅客信息登记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
各类宾馆、旅店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公安部门 |
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 |
县级相关部门 |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 2.《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