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标题: 【文稿解读】张店公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207M/2021-512407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文稿解读】张店公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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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报告编制背景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年度报告解读内容的有哪些?

本报告由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三、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公开类别

公开数量

履职依据

1

机构职能

1

领导信息

1

规划计划

3

统计信息

1

重大决策预公开

4

会议公开

21

行政权力

16

建议提案

4

财政资金

3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36

政策解读

4

人事信息

1

业务动态

12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6

警营开放日

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重复申请2件,申请违章信息公开1件、申请执法记录仪公开1件,均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3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均已及时公布并解读。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重要举措有哪些?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建立了指挥中心牵头,各单位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逐步拓展细化,规范警务公开范围内容。编制了《张店公安分局信息公开目录》、《张店公安分局局信息公开指南》、《张店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张店公安分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对公开范围内容作了进一步详细规定,继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稳步、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积极开展培训。局成立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长虹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郑青峰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负责分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