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创新“政银担”模式 浇灌“金融活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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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876XX/2024-550340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2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20年,根据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银行信贷存在抵押、担保不足的现实困难,张店区创新推出《张店区实施“政银担”业务暂行办法》,针对无法提供有效抵押质押物,且正常经营无涉诉的小微企业贷款需求,银行审议同意贷款申请后,担保公司原则上均可提供担保服务(特殊情况除外);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三位一体、共同分担代偿风险。该项业务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需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见贷即保”和“零费率”服务。
此项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为张店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不包括房地产行业企业。企业作为承贷主体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作为承贷主体不超过300万元,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申请渠道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贷款直通”或张店农商银行、东营银行线下网点。
在第一年的业务实践中,张店区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张店区实施“政银担”业务暂行办法》,贷款门槛进一步降低,政策惠及企业面更广,截至2022年底共发放贷款394笔,共计2.64亿元。2023年3月,根据业务需要,将此项业务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
张店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推广“政银担”政策措施。围绕创新优化金融服务,与重点商务楼宇、产业(创业)园区、核心商圈、驻地金融机构合作铺设线下张店区金融服务驿站,将金融政策、金融产品、金融知识铺设到企业“最后一公里”,目前已联合齐商银行、张店农商行等7家银行建设镇办17个网点金融服务驿站。
截至目前,张店区“政银担”业务累计实现企业融资授信616笔,融资金额8.09亿元。该项业务极大地促进了张店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解决,对改善张店区营商环境、推进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