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胎政策放开后有关学期儿童入园难问题的回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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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前教育未纳入义务教育段,不进行划片招生。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按照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本居住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家长居住小区如有配套幼儿园的,可优先入本小区配套幼儿园。如居住区未配备配套幼儿园的,具有张店户籍的,均可报名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招生并进行派位录取。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可按照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解决入园需求。 针对建议内容,我们将会在今后的招生政策制定过程中,予以参考研究。家长如有疑问或需具体了解相关信息,可向张店区教体局学前科进行咨询,对确有入园困难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及时为家长提供报名信息,统筹进行协调。 联系电话:0533-22787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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