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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廉政谈话 聚焦“第一种形态”

发布日期:2016-08-15 15:29:05浏览次数:字体:[ ]

  今年以来,张店区纪委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好日常、把握关键,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运用廉政谈话的方式开展教育提醒,积极推进各个层面廉政谈话工作,让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廉政谈话中“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分工谈话,落实责任。张店区纪委年初印发《关于对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街道)、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案》,针对加强区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分管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等方面,由区委书记同14名区级党政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针对部门单位来信来访或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6种情况,由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对115名分管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提出整改任务、限期整改。
  重点约谈、警示提醒。张店区纪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公车使用管理、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需要引起重视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由纪委书记实施约谈。实施约谈前,提前向约谈对象下发《约谈通知》,约谈中做好约谈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约谈结束后,列出整改事项,并对约谈问题整改落实措施进行监督,确保落实到位,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任前谈话、防患未然。对拟提拔科级干部在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的基础上,将关口前移,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新任(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在带头讲政治纪律、守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于律己、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增强拒腐防变能力。2016年1-7月份先后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70人。
   村干部谈话、加强自律。印发《关于开展村级干部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党(工)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围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同各行政村(包括村转居)党组织书记和主任,就贯彻廉政法规、执行村居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三务公开、三改三建、旧村改造、征地拆迁等方面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廉政谈话。年底前完成全部谈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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