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企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31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淄博市张店区企业服务中心(“淄博市张店区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部门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部门工作动态,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重大活动及依法需公开的其他工作信息。
4、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中心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5、公告公示
主要包括:重大人事任免、工作人员晋职晋升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
2.淄博市张店区市民中心二楼LED显示屏。
3.其他。如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部门在淄博市张店区市民中心2楼西北侧(区企业服务中心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697677。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部门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淄博市张店区企业服务中心(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淄博市张店区企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企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统一按照区政府标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部门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部门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部门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张店区企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科室为:淄博市张店区企业服务中心综合科,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697677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8楼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淄博市张店区企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博市张店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