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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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282E/2015-130986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5-03-3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林业局 |
张店区林业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www.zhangdian.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和平路13号一楼西;邮编:255000;电话:0533-2286125;传真:0533-2286125;电子邮箱:linyeju2004@sina.com)。
2014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并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林业绿化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政府环境。根据《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站、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2286125,指定人员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有效地加大了推行力度。
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立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截止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了各类信息34条。其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4条,对我局的依法行政、规范流程等工作情况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业务动态类信息29条,主要对我局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各项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公开,进而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接受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介绍了我区林业工作的规划情况。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更好地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在办公室指定专人接受申请,对外公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答复。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9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 号)要求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在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9项重点工作中涉及到区林业局的工作做到位,安排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制定落实措施,保证了按时限、高质量的完成任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我们将认真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正真领悟到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2.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的执行,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结合起来。
3.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类林业工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区的林业发展动态。
4.认真向实际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