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标题: 张店区林业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282E/201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3-28 发布机构: 张店区林业局

张店区林业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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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并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林业绿化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政府环境。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度张店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我局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转变管理职能,实现管理创新,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的途径和办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08〕94号)精神,2012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进展,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站、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定人员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有效地加大了推行力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对本机关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本机关共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0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业务公开信息6条,规划计划3条,其他信息2条。
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公开内容、缺点公开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法定范围、法定程序、及时、完整无误地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落实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2012年度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咨询情况
约有120余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30人次,占25%;电话咨询90人次,占75%; 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义务植树、林木采伐、植物检疫、森保、种苗许可证办理等方面信息。
五、政府公开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减免情况发生。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本机关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没有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网上服务功能及互动交流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努力做到及时、准确,不涉密的信息尽可能的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加强局网站建设,将我局网站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