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用地单位向行政许可科出示申请材料 |
0个工作日 |
行政许可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符合的予以答复。 |
临时用地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单位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查 |
0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符合要求的上报分局领导审核 |
临时用地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分管领导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局长签批。 |
0个工作日 |
局长签批后,出具批文。 |
临时用地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用地单位向利用科出示申请材料 |
0个工作日 |
利用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符合的予以答复。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单位提报的材料,科室进行审查。 |
1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符合要求的上报分局领导审核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分管领导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局长决定。 |
1个工作日 |
局长决定后上报市局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
0个工作日(即时) |
接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 |
审查申请材料 |
0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到现场核实材料情况 |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 |
0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
0个工作日(即时) |
接收申请材料 |
采矿权新设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 |
审查申请材料 |
0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
采矿权新设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 |
0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
采矿权新设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
0个工作日(即时) |
接收申请材料 |
采矿权延续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 |
审查申请材料 |
0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
采矿权延续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 |
0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
采矿权延续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提交申请资料 |
0个工作日 |
接受申请 |
采矿权变更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 |
审查提交资料 |
0个工作日 |
审查合格 |
采矿权变更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一)申请人向省自然资源厅许可处提交申请材料。(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
0个工作日 |
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
采矿权变更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申请人向省自然资源厅许可处提交申请材料。(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0个工作日(即时) |
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
采矿权注销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一)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二)下发批文。 |
0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符合条件下发批文 |
采矿权注销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方案进行初步审核并受理 |
0个工作日(即时) |
方案受理通知单 |
对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方案审查 |
组织专家开展具体评审工作并向社会公告 |
2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评审意见 |
对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组织验收 |
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同级农业、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组织邀请相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依据土地复垦方案、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对项目进行验收 |
1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验收结果 |
土地开发复垦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审核验收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发布公告 |
土地复垦工程经阶段验收或者总体验收合格的,自然资源部门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
1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验收合格确认书 |
土地开发复垦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审核验收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申请办理国有土地租赁审查 |
0.5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建议或退回意见 |
国有土地租赁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 |
1个工作日 |
受理意见 |
国有土地租赁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核 |
0.5个工作日 |
办结意见 |
国有土地租赁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审查要件是否齐全 |
0个工作日 |
收文回执 |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 |
对要件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
1.5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批复文件 |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出具批复文件 |
0.5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正式出具批复文件 |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
0.5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或退回意见。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 |
0.5个工作日 |
受理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核 |
1个工作日 |
审查意见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对材料进行初审 |
0.5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或退回。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 |
0.5个工作日 |
受理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核 |
1个工作日 |
审查意见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0.5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对符合要求进行受理,对不符合的提出修改意见或退回。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初审 |
0.5个工作日 |
受理意见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核 |
1个工作日 |
审查意见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接受备案 |
即时 |
受理备案登记 |
中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中方合作者备案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0.5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或退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初审 |
0.5 |
受理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核 |
1个工作日 |
不动产权证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0.5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符合的提出修改意见或退回。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 |
0.5个工作日 |
受理意见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 |
1个工作日 |
审查意见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对材料进行初审。 |
0个工作日(特殊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视实际情况而定) |
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或退回意见 |
建设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 |
0个工作日 |
受理意见 |
建设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核 |
0个工作日 |
审查意见 |
建设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申请国有土地审查 |
0个工作日 |
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或退回意见 |
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 |
0个工作日 |
受理意见 |
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核 |
0个工作日 |
审查意见 |
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受理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10 |
收回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无 |
无 |
无 |
无 |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项目登记材料进行审查 |
0个工作日 |
提出受理意见 |
测绘项目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项目登记 |
对材料进行审查 |
0个工作日 |
登记盖章 |
测绘项目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提交资料 |
0个工作日 |
接受提交资料 |
矿业权抵押备案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审查提交资料 |
0个工作日 |
出具抵押备案文件 |
矿业权抵押备案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受理 |
申请人提交资料,提出申请 |
0.5个工作日 |
接收申请材料 |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申请材料,现场查看 |
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
2个工作日 |
出具验线确认书 |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受理 |
申请人提交资料,提出申请 |
0.5个工作日 |
接收申请材料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申请材料 |
受理后进行材料实质性审查 |
1个工作日 |
形成初步意见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审查后组织会审 |
1个工作日 |
出具核实合格证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受理、办结 |
申请人携相关申请材料正式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后按照责任范围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责任认定,并反馈申请人。 |
正式受理后90工作日内办结 |
出具地质灾害责任认定结果 |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对争议调查处理 |
0.5个工作日 |
接受申请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争议调查处理 |
0.5个工作日 |
是否受理意见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 |
对争议调查处理 |
1 |
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受理 |
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资料 |
0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受理意见。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受理 |
0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用地预审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批 |
0个工作日 |
出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受理 |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
0个工作日 |
接收申请材料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申请材料 |
受理后进行材料实质性审查 |
0个工作日 |
形成初步意见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审查后组织会审 |
0个工作日 |
准予审批,核发规划许可证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受理 |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
0个工作日 |
接收申请材料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申请材料 |
受理后进行材料审查 |
0个工作日 |
形成初步意见,拟稿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经审查后组织会审、审批 |
0个工作日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受理 |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审核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
0个工作日 |
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时接收申请材料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材料 |
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是否具备许可条件。 |
0个工作日 |
形成初步意见,上报分管领导作出决定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组织会审,作出决定 |
0个工作日 |
预以审批,核发许可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报告评审通过后,由档案馆提出备案申请 |
即时 |
受理回执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受理 |
申请人提交资料,提出申请 |
0个工作日 |
接收申请材料 |
临时建设审批(用地、工程)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申请材料 |
受理后进行材料实质性审查 |
0个工作日 |
形成初步意见,拟稿 |
临时建设审批(用地、工程)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经审查后组织会审、审批 |
0个工作日 |
出具规划许可证件 |
临时建设审批(用地、工程)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
1个工作日 |
接收申请材料 |
植物检疫审批(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审查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 |
1个工作日 |
1、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2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提交单位,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
植物检疫审批(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批准 |
1个工作日 |
1、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发放《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 |
植物检疫审批(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
1个工作日 |
接收申请材料 |
出售、购买、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审查申请材料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
出售、购买、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 |
1个工作日 |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
出售、购买、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 |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
1个工作日 |
林木采伐申请书 |
采伐林木许可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核实相关情况,现场勘验 |
4个工作日 |
林木采伐前调查表 |
采伐林木许可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核发证件 |
2个工作日 |
林木采伐证。 |
采伐林木许可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申请受理 |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
0个工作日 |
接收申请材料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查申请材料 提出初步意见,拟稿 |
受理后进行材料审查。 |
0个工作日 |
提出初步意见,拟稿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经审查后组织会审、审批 |
0个工作日 |
准予许可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登记申请 |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将申请事项登记 |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登记申请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将申请事项登记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登记申请 |
宅基地使用权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宅基地使用权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将申请事项登记 |
宅基地使用权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登记申请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将申请事项登记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登记申请 |
海域使用权登记以及其他法定需要的不动产权利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海域使用权登记以及其他法定需要的不动产权利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将申请事项登记 |
海域使用权登记以及其他法定需要的不动产权利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登记申请 |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将申请事项登记 |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登记申请 |
地役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地役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将申请事项登记 |
地役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0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登记申请 |
抵押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0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抵押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就否齐全合法有效。 |
0个工作日 |
将申请事项登记 |
抵押权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0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登记申请 |
更正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0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更正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0个工作日 |
将申请事项登记 |
更正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0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登记申请。 |
异议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0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异议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0个工作日 |
将申请事项登记。 |
异议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登记申请。 |
预告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预告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1个工作日 |
将申请事项登记。 |
预告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受理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0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查封、解封。 |
查封登记 |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
办结 |
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
0个工作日 |
将查封、解查封登记。 |
查封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