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282E/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发布日期: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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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张店分局制定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2021年1220

(此件主动公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切实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区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全局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显著提高;全社会对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载体和形式进一步拓展;全社会自然资源国情意识、资源安全意识和生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依法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自然资源管理的新要求,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积极采取集中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在全局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法治教育培训的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学习的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宪法

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充分认清宪法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教育全局人员尊崇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全局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把宪法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提高全体人员的宪法意识。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高度重视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全局要认真学习民法典中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容,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四)系统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任务,加强《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理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五)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坚持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作为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抓牢抓实。突出学习党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自然资源法律宣传的衔接与协调。把学习党内法规,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积极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和任前党内法规考核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重点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制度

重点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土地制度改革、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防灾减灾、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熟悉度、认可度、支持度,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七)积极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建设

围绕“齐风淄水·法润自然”普法品牌,以法治宣传阵地为载体,以法治宣传重要时点为契机,以法治文化产品为抓手,全面系统深化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大力推进“智慧普法”,设置报刊栏目,突出强化政务网站、微信、抖音及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构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融媒体格局。努力打造富有本地区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走廊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为开展群众性自然资源法治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场所,分局要在五年内建立2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围绕“齐风淄水·法润自然”普法品牌,分局要在“八五”规划期间至少制作3个法治文化产品,打造具有自然资源系统特色和当地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联合地方法治文艺团体,搞好法治文艺创作,开展法治文艺活动。建立激励机制,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创作以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建设为主题的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开展好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活动。

(八)实行精准普法,增强普法实效

注重分行业、分类别精准普法。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全国植树节、爱鸟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积极组织开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九)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普法与执法、司法相融合,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以“嵌入式”普法,协同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年内至少组织旁听庭审1次,为自然资源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十)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通过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实际效果。培育干部职工坚定的法治信仰、良好的法治素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在实践中深化法律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一)深入持续推进“双基”法治建设

深化对“双基”法治建设认识,把“双基”法治建设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性工程抓牢抓实,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建立完善“法治工作室”机制。各科室、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借鉴经验,做好计划安排,明确职责要求,规范推进“法治工作室”建设,形成有效机制,发挥更大作用。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推开,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度,分局要积极推进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度落实,实现所辖行政村自然资源咨询员全覆盖。要做好咨询员的管理与培训,不断提高咨询员队伍法治服务水平。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自然资源咨询员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坚持普法先行制度,各科室、各单位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普法前置,让普法先行成为工作常态。继续探索完善普法先行模式,不断总结经验,发挥科技在普法先行中的作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四、普法重点对象

(一)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进一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要以实际行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而形成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领导干部要担负起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在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将宪法法律作为重要内容,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年内不少于4次。建立会前学法、法制讲座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年内至少组织1次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把领导干部学法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学法守法用法普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法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全局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学法档案、法治培训等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年内学法时间不少于48学时,年内至少组织2次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全面加大行政执法岗位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力度,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文明执法。分局将根据实际制定本机关干部学法计划方案,注重微博、微信、微视、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学法用法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

(三)注重加强对区、镇、村(居)干部和村民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分局要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地工作重点,集中对区、镇、村(居)干部进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讲。要加强日常宣传,创新普法手段,重点宣传与农村建设和村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守法意识。

(四)创新开展对青少年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建立自然资源普法教育基地,积极开展自然资源知识法律法规进课堂活动。根据青少年特点,积极采用抖音、微课堂、夏令营等形式,面向青少年开展爱护自然、保护自然宣传。积极组织面向青少年的自然资源征文、知识竞赛活动,将爱护自然资源的种子,从小播进孩子的心里。分局二至三年内要建立至少1处校园自然资源普法教育基地,每年至少组织1次自然资源知识法律法规进课堂活动。

五、工作安排

本规划从 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部署阶段

2021年底前,分局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调整普法领导机构,确定普法工作联络员,并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经验交流、年度考核评估和阶段性抽查,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分局将迎接市局组织的中期检查督导和通报表扬。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25年下半年,分局将依据市局制定的总结验收方案和标准,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全市系统“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收。

六、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对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每年向上级部门汇报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至少1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制度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分局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和任务。适时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普法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联络员上传下达、沟通联络作用,推动普法工作向末端延伸。加强对联络员的培训,提高普法能力。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普法宣传工作总结报市局政策法规科。

(三)强化考核运用

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分值比重。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评议。不断创新奖惩激励机制,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普法工作进展情况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和动态评估,作为改革试点选择、职务晋升和年度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推动作用。

(四)落实经费保障

加强普法宣传经费保障,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在普法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保障,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展开。积极探索利用社会资金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拓宽经费保障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