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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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282E/2023-539693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1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
一、主要办公地点:张店区新村西路152号
二、联系方式:0533-2150021
三、主要职责 链接:https://www.zibo.gov.cn/icity/icity/project/index?type=bianmin
四、示范文本
我局使用的是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范本链接:http://f.mnr.gov.cn/202210/t20221006_2761002.html
裁量基准采用《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108/t20210830_3712651.html
五、办事流程
普通程序案件查办流程: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案件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出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执行-结案-立卷-归档。
六、办理时限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七、监督方式: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办公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52号
邮政编码:255000
八、投诉举报电话:0533-215022
九、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点: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北角
行政诉讼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点: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