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标题: 关于于小庄村还迁房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282E/2023-539443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关于于小庄村还迁房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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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庄村还迁房一期小业主: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产权清晰、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办理方式

经与开发单位协调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原则,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请根据社区内公示,与开发单位对接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

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