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第147号提案《关于柳毅山生态修复提升改造》的答复
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147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答复时间: 2022-07-3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刘明房、苑坤、宋汝春、王铭宇、毕义贵、武霄、孟蕾、刘金美、刘悦坤、于玲:

您提出的关于柳毅山生态修复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对建议一答复如下:

柳毅山位于《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且部分山体位于生态保护红线以内,目前“三区三线”正在划定中,我单位已将区政府及镇办关于柳毅山周边地块建议反馈市局专班。下一步,我单位将根据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结合区政府统一安排,依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的关心,欢迎你们继续提出好的建议。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2022年7月31日

 

柳毅山生态修复提升改造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