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第137号提案《关于妥善解决农旅休闲产业建设用地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37号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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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届五次会议委员137提案的答复

 

王玉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农旅休闲产业建设用地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盘活闲散建设用地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2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8〕224号文件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12号)、《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推进情况的通知》的要求,从2019年开始,我区组织开展了农村闲散土地调查及盘活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建立了台账数据库、编制了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每年的盘活任务。围绕闲散土地整理、开发利用、合理流转、土地收储、监督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了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制度。

工作开展以来,张店区针对东部、南部区域以及中埠镇废弃工厂、采矿等集体闲散土地较多的现状,主要紧抓该区域关停集体企业的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对因产业结构调整关停和停产的历史遗留的农村集体工矿闲置土地进行盘活利用,重新确定了项目单位,实现盘活利用。另外,湖田街道办事处柳杭社区原旧村搬迁腾空土地已启动复垦复耕。马尚镇西北村、石村,房镇镇小张村拆除集体空闲地征收为国有,车站街道王舍社区旧村拆除集体空闲地征收为国有,按照城市规划实施完成盘活。下一步加快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

二、学习点状供地试点经验

组织相关人员调研学习外地先进经验,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德清莫干山裸心堡项目“点状供地、垂直开发”的做法,结合张店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的供地新模式,创新农村用地方式。

三、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将有效激活农村土地资产,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更好地保障了农民权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出租及其使用权的转让、互换或抵押等多项政策的放开,将极大提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动性,促使原本闲置或低效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得到有效盘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淄博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我局正在起草相关的文件,积极推进我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地工作。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2021715

《关于妥善解决农旅休闲产业建设用地问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