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44号《关于在我区试点推行中医日间病房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4号
建议人: 侯晶岩
主办单位: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答复时间: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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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侯晶岩等5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试点推行中医日间病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在百忙之中对我区医保工作的热切关注。

  中医日间诊疗是以中医适宜技术治疗(针灸、推拿等)为主,且在非治疗期间不需住院持续观察的患者,在当日治疗结束后可回家的治疗模式。

为发挥中医适宜技术诊疗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和省、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意见精神,淄博市医保局于2022126日出台《关于开展中医日间诊疗医保结算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淄医保字20225)。根据文件要求在设立中医日间诊疗中心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日间诊疗医保结算试点。

根据市医保局工作安排,自20221月起,在淄博市中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先行开展中医日间诊疗试点工作,市局将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扩大试点医疗机构范围和试点病种范围。

首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临床路径清晰、诊疗技术成熟、医疗质量可控、医疗安全可保障的项痹、腰痛、肩痹、膝痹、颤痹、痿证、中风、面瘫等23类中医诊断49种西医诊断病种,作为中医日间诊疗试点医保结算病种。试点医疗机构按照“非必须、不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医适宜技术“简、便、验、廉”的治疗优势,为参保人提供针刺、灸法、推拿疗法、放血疗法、小针刀治疗、牵引治疗、中药封包治疗等中医特色诊疗。参保人在中医日间诊疗中心发生的试点病种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执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起付标准、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床位费、护理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30%执行。

张店区医保分局将积极推进中医日间诊疗在区县二级中医医疗机构试点。目前,我分局已将中医日间诊疗相关文件政策传达到张店区中医院,督促医院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中医日间诊疗试点准备工作。613日我分局对张店区中医院开展中医日间诊疗方面的场地、医疗设施及人员配备、诊疗服务流程,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第一次实地考察,双方就开展中医日间诊疗进行了深度交流。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张店区中医院做好中医日间诊疗相关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实现中医日间诊疗的DIP结算。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202271

关于在我区试点推行中医日间病房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