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标题: 淄博市2023年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年度重点项目张店区任务指标台账
索引号: 11370300MB2862640M/2023-54034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2023年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年度重点项目张店区任务指标台账

发布日期: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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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23年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年度重点项目
张店区任务指标台账
序号 市   项   目 市2023年目标任务 张店区2023年目标任务 当前完成情况 是否能完成
(不能完成要写明原因)
32     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加强村卫生室房屋设施、设备配置、服务功能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医保服务站建设,推进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和乡村医生“县招镇管村用”,落实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政策,保障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到2024年,新建、改扩建村卫生室350处以上。推进慢性病用药和报销服务向乡村延伸,实施“国家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行动,保障基层群众就近低价购药需求。 建成中心村卫生室150处。提升基层医保服务站标准化程度。参与国家集采村卫生室达到40%以上,药品种类规格达到30种以上。 1.根据省、市级医保部门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医保服务站标准化程度,优化梳理基层医保服务站事项清单。
2.深化提升“集采药品进基层”服务质量,丰富药品质量,确保集采药品供应渠道畅通,满足群众就近低价购药需求。
已完成。
1.根据省、市级医保部门最新的医保事项发布情况梳理了基层医保服务站事项清单,完善更新基层医保工作手册,并配置业务系统经办权限;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组织开展医保业务政策培训,进一步提升医保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2.全区共44家村卫生室全部参与“国家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活动,参与率达100%,药品种类规格均达到30种以上。
能完成
41     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额度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0%左右,居民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提高到65%左右;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将二、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报销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等个人缴费。 居民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职工医保二、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居民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提高到60%。职工医保二级医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已完成 能完成
42 二、实施医疗健康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 (十一)完善规范普惠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 完善医保目录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政策,将“互联网+”医疗服务、中医日间诊疗服务、癌症早诊早治等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动态调整《药品目录》,合理确定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动态调整“双通道”药品。完善对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完善中医日间诊疗结算办法。选择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从参保职工中开展癌症早诊早治试点。 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完善医保目录动态管理机制的各项政策,并将相关政策传达到定点医院;不断完善中医日间诊疗试点,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完成试点医院中医日间诊疗的结算工作。 已完成 能完成
43 构建“医保+商保+救助”融合发展新模式,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不低于75%的比例予以救助;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完善“淄博齐惠保”产品设计,提高罕见病群体保障水平,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保障需求;建立支持商保医保快速结算及因病一站式保障服务系统,简化申请、审核、救助金给付流程,实现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各类救助资金及时给付。 完善低保边缘认定办法,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身份认定并共享数据信息。与财政部门沟通,实施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完善“齐惠保”产品设计,投保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推进因病一站式保障服务系统和医保商保快速结算系统升级,扩大数据共享范围。 按照市级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执行,针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照文件比例给予救助;依托“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进行即时救助。 已完成。2023年1-7月份,通过“一站式”救助4131人次,医疗救助金额120.73万元,再救助金额1.66万元。 能完成
44 (十二)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高效医疗服务模式 打造“互联网+大健康”服务平台,推动“智慧医保”建设,实现医保、医疗、医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在挂号、就医、结算等业务场景的应用,畅通医保电话咨询服务渠道,向群众提供应答及时、咨询有效、解决率高的专业化医保热线服务。到2024年,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的医保服务事项实现 “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 在现有慢性病签约和结算模式下实现慢性病网上结算。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激活率达到75%。建立医保热线电话激励工作机制。优化“网上办、掌上办”运行系统,扩大“电话办”事项范围。 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激活率达到75%。 已完成。根据省局、市局最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工作要求,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用码类型接口改造,目前,张店区6家实行医保诊间结算的二级医院已全部实现上传包含至少5项(包括挂号、问诊、结算、取药、取报告)业务场景对应的国家局标准用码业务类型字典码值。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已达到75%。 能完成
48     加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提供1次健康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实现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跨部门互认,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到2024年,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 持续推进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达到77%。持续完善评估结果信息化工作,逐步推进跨部门信息查询。完善失能人员信息部门共享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常态化。 持续推进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达到77%。持续完善评估结果信息化
工作,逐步推进跨部门信息查询。完
善失能人员信息部门共享渠道,实现
信息共享常态化。
已完成。张店区医保分局已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三定”管理模式,设立2家定点评估机构,8个镇办各设1家初审定点机构,26名备案医疗专家组成评估专家库,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和民政局于2021年8月共同出台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 能完成
62     探索在符合住院条件的医养结合护理机构设立老年病房,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实现住院治疗和护理服务有机衔接。积极稳妥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面。 全市“一站式”医养健康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全区“一站式”医养健康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已完成。配合卫健、民政部门做好全区“一站式”医养健康支撑服务体系相关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及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能完成
70 四、实施就业增收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 (二十二)落实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 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减轻中等收入家庭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支出压力,到2024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万元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进一步缩小,促进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 1.2023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6万元。
2.为不少于2212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3.实施推广“齐良保”惠农保险,实现我市粮食险种全覆盖和农户免费投保。
4.开展农民培训6000人。
5.开展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按照国家统计局调查制度要求,依法调查,及时提供数据。
6.推进职工、居民各项医保待遇政策落地实施。
推进职工、居民各项医保待遇政策
落地实施。
已完成 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