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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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1-17 发布机构: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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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依法治区办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应急局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按照《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履行法治建设工作各项职责。现将今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党小组学习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开展多次全局学法活动,参与法规修订、立法调研工作。

通过法制讲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法规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对《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调研反馈,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对局行政行为负总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落实应急管理改革,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负责执法文书的签批,对立案、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主要环节和重要文件总体把关,切实将法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中。在执法重大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环节,对适用法律条款、自由裁量、执法程序、时限进行审核,保障执法行为严谨规范。

三、健全完善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按照《山东省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淄博市应急管理局重大决策制度》,将《张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过程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办理。五月底完成向政法委备案,并获得司法局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报告”。

(二)全面推行行政指导

我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融入监管执法、行政许可和各科室业务开展的全过程,年内通过“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录入行政指导502条。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完善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公开形式及时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另外我局还采用以下辅助性公开方式:通过撰写上报政务信息进行公开;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淄博市12345政务服务投诉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日常政务公开信息。

四、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一)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深化“一窗受理”改革工作,我局先后7次参与全区政务事项标准化、颗粒化集中梳理工作。对所涉及的21项依申请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包括修订办理地址、完善中介服务、补充申报材料样表、修改办理流程等13个标准化要素。

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精简各种证明材料18项。通过“告知承诺”“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材料免提交。同时及时修订完善线上线下办事指南,确保“减证便民”落到实处,群众少跑腿多办事。

全年共受理办结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73件,其中新办78件,变更35件、延期换证45件(加油站3件)、注销15家。

(二)严格执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执法检查计划,通过“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上报备案,依法开展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多项执法活动。

1、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专项行动和其他安全检查。

以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使用危化品为检查重点,共检查重点企业234家次,排查隐患2790条,督促企业整改。通过专项安全检查,针对性的帮助重点企业排除事故隐患。

2、开展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1-2022年)》,对7家危化品企业开展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

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标准(试行)》,组织全区5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无危化品储存企业)开展评估诊断工作。

制定了《全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共检查企业52家次,查改隐患255条。

3、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安全费用提取和重点时间节点专项检查。

在重点时间节点组织全区集中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积极配合省、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各类专项行动。

2021年,区应急局共执法检查企业614家次(包括镇办的执法检查),立案处罚94件。检查企业全部上传山东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所查处的隐患问题数量均已录入违法行为信息库,并将处罚企业予以公示。所有被处罚信息录入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后,由省厅统一推送至“信用山东”,纳入黑名单,并在“信用山东”官网公示。

(三)落实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在全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杜绝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乱罚款、不透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相关业务科室有效履行职责。

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实施清单,包括执法项目、范围、法律依据、办结时限等,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公示。执法过程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案件终结后,案件信息录入应急管理部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通过省应急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配备省应急厅配发的执法记录仪15台,对执法检查全过程录入视频。

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明确了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科室,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条款、自由裁量等内容进行审核。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

今年我局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规范开展,未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及时更新“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内数据,同时完成执法证年审工作,目前局机关和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岗人员持证率100%。不断加大对镇办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采取对镇办的执法业务、案卷评查、联合执法、指导执法、业务督导等形式进行培训,年内共开展执法业务指导、培训5次。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制定“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内容、对象等,与“2021年度共性普法责任清单”一起实施。将普法工作与日常监管执法、事故调查处理相结合,融入执法全过程。

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一是在执法检查开始前,分行业、分区域采取集中授课等形式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指导,让企业知晓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内容,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1年,共开展集中培训5场。二是推行“预告式执法”模式,在按计划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之前提前告知企业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标准、整改要求,给企业先期自查自改的时间,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根本上减少“以罚代管”的现象。

坚持以案释法,通过媒体爱张店、齐鲁网曝光有限空间相关的典型案例。

(二)开展学法活动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年内开展5次法制讲座,组织领导班子及全体人员学习了《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底述职述廉会议上,依据职责分别进行了述法。

(三)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5月份开展以宣传《防震减灾法》《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为主要内容的“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

6月份开展以宣传《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10月、11月,组织全区一万余名干部职工及企业员工参与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

12月开展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四)通过政务新媒体进行普法

通过“张店应急管理”“张店应急科普”微信公众号网络宣传渠道,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受众群体的法治意识。

六、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分散。部分可以考取行政执法证人员,在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执法以外的工作,不能直接转到执法岗位。另外,部分持证人员被借调或调出,消减了执法力量。

(二)镇办安全执法人员变动频繁,基层执法不专职不专业。每年对镇办开展多种形式的多次培训,能够提升镇办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但是人员流动较快,能够持续提升执法水平,做到高效无误执法的人员并不多。再受到基层执法队伍执法证配备不足、执法装备配备不足的制约,存在着执法失误的几率,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完成安全生产各项执法工作;

(三)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应急保障管理法制化水平;

(四)执行“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各环节的监督审核;

(五)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做好执法计划备案、高效行政许可、继续推行服务型执法;

(六)完成年度普法任务;

(七)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