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概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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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303304Q/2020-197360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
一、办公地址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京路与王舍路交叉口东150米,办公室电话:2270329。
二、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三、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权力清单
序号 | 所属类型 | 项目名称 |
1 | 行政许可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2 | 行政处罚 | 消防行政处罚 |
3 | 行政强制 | 临时查封 |
4 | 行政强制 | 消防行政强制执行 |
5 | 行政检查 | 消防监督检查 |
6 | 其他 | 火灾事故调查 |
四、双随机事项清单
(一)抽查事项:消防监督抽查
(二)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正案》、《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
(三)抽查主体: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抽查对象:重点单位、一般单位
(五)抽查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自然年)抽查100%
(六)抽查次数: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专项整治对象作为抽查重点。
(七)抽查方式:电脑随机抽查
(八)抽查内容及要求: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