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303304Q/2023-533289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9 发布机构: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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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地址:张店区南京路与王舍路交叉口东150米;邮编:255000;电话:0533-2270329;邮箱:zdxf11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5件,其中政策文件21件,会议议定事项解读1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7件,年度重点工作1其他公开事项2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区消防救援大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国办、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测评工作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消防救援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我大队信息公开目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平台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同时以“张店消防”抖音号为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大队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认真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三是强化服务效能。在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网集中公开属于本部门主动公开的相关事项,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方便公众查阅。积极完善公开类目,按公开目录和体裁分类,不断充实公开内容,继续扩大其他公开事项的覆盖范围,按时按要求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消防救援大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和要求认识不足,公开内容随意性大,公开流程不够规范。二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公开信息内容仅限于规定公开内容,没有从群众视角进一步拓宽可公开内容。2022年,针对存在问题做了以下改进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大队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在信息公开内容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实效性,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大队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完善公开目录,以及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监督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丰富载体,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建立以政府门户信息网站为主、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为辅的多层次政务公开途径,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舆情回应等形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

四是加强监督,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健全政务公开审查机制,严把信息“出口”,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同时加大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分级分类展开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2,我大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各项政府信息,本年度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年内,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7件,均认真落实了提案建议,答复满意率100%;3、《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按照《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大队工作方案,落实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确保了方案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