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303304Q/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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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我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2021年度,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2件,其中政策文件15件,会议议定事项解读2件,文稿解读15,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4件,年度重点工作1,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1其他公开事项14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区消防救援大队共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人的类别均为自然人,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张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办、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测评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每条已发布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市政府要求推进外网整合迁移,不断推进公开平台有序发展。以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平台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同时以“张店消防”抖音号为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大队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开展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三是强化服务效能。在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网集中公开属于本部门主动公开的相关事项,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方便公众查阅。积极完善公开类目,按公开目录和体裁分类,不断充实公开内容,继续扩大其他公开事项的覆盖范围,按时按要求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6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消防救援大队信息公开工作在以往基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进一步保障了办事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时效,但还有一些工作有待于改进和完善,体现在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事务性工作导致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

下一步,大队将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抓住重点、明确内容、落实措施,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有深度、有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创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机关新形象。

一要加强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大队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在信息公开内容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实效性,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二要建章立制,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大队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认真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确定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保密审查机制,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三要丰富载体,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建立以政府门户信息网站为主、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为辅的多层次政务公开途径,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舆情回应等形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

四要加强监督,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健全政务公开审查机制,严把信息“出口”,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明确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专人接收、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