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标题: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2011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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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1-12-3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2011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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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2011年度报告

 

200951日新《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张店消防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总方针,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创新。成立张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构建“1+1+2”消防监督新模式,完善消防安全巡查机制,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责任体系多元化、警力配备网格化、消防监管协同化”为突破口,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活动要求,全区消防工作呈现了责任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警力配备专群互动内调外补,消防监管动态明晰协同联动的良好局面,张店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平稳的态势。

我区荣获全市唯一“消防平安创建”先进区县荣誉称号和“全省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先进区县”荣誉称号。公安部消防局宣传处处长罗秀华同志参加在我区召开的“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宣传工作现场会”,并实际观摩我区消防宣传工作开展。近期,市委书记刘慧晏同志、副市长许建国同志对我区消防执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表扬我区消防执法工作开展。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工作简报》对张店消防工作做了《淄博市张店区积极探索消防工作社会管理创新》的专题报道。《淄博日报》刊登了《张店区积极探索消防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文章,对张店消防社会化工作给予肯定报道。公安部“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清剿火患”战役战报和山东省“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清剿火患”战役战报分别报道了《山东淄博张店区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巡查队服务基层办实事》文章,肯定我区消防工作开展。省台公共频道《齐鲁消防》栏目对我区消防工作给予专题报道。119日,省消防总队王郭社总队长检阅了我区消防巡查大队,并肯定了工作开展。张店公安消防大队获全国“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优秀大队,建国六十周年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十佳消防监督执法先进集体和“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孙晓云同志荣获全国“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先进个人,山东省十佳消防志愿者。

目前,张店全区消防重点单位586家,高层建筑386栋,“九小场所”等各类营业场所两万多家。随着张店经济高速发展,城区迅速扩大,各类营业场所成倍增长。张店公安消防大队今年以来接警出动灭火和和抢险救援790余次,出动消防车辆2381台次,参战官兵9556人次,抢救和保护国家、人民财产价值2.98亿元。全区共发生火灾63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9%。

一、全力构建多元化消防责任体系。

一是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强化责任体系建设。2009年5月份,全省首创将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列为常设机构,负责对各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两年来,区消防办成立党支部、团支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各项管理制度32项,并形成《消防办制度汇编》。突出消防办组织协调职能,提请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企业单位检查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基层消防机构,开展年终全区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确保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二是调整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建设横向到边。按照新《消防法》的规定要求,调整了消防委成员,由沙向东区长任主任,其他成员单位行政一把手担任消防委员会成员。两年来多次调整成员单位,增加了区监察局、区安监局、新世界步行商业街管理办公室等14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由最初的37家单位增加到52家。年初组织各成员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火患形势,部署工作开展。在重大节日及政治活动期间组织成员单位牵头,分行业、分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三是建立基层消防组织,责任建设纵向到底。各镇、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镇长、主任是消防安生第一责任人,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加强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各村(居)社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设立了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或专(兼)职消防组织机构,明确了具体的消防工作负责人和管理员。在全区开展镇、办消防基础管理年活动,巩固责任体系建设。金字塔式、多元参与的管理体系,确保了基层消防责任落实。

二、努力构建“1+1+2”消防监管新模式。

为破解警力不足瓶颈难题,立足于内调外补专群互动,创立了“1+1+2”网格化消防安全监管模式,实现了高效搭配警力。“1+1+2”,即每个派出所确定1名专职消防民警,招聘增配2名消防协管员,以社区(农村)民警管辖区域为单位,1名专(兼)职消防民警+1名社区(农村)民警+2名消防协管员,四人四点,形成网格,对辖区内“九小场所”、农村和社区进行日常监督执法。目前全区22个派出所,招聘消防协管员44名,其工资、福利等均由镇、办负责,进一步完善了覆盖全区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为解决大型消防车费用过高、农村道路狭窄不便通行等问题,投资40万,为各镇购置小型灭火车,依托派出所消防专职民警和消防协管员组建消防队。

“1+1+2”的警力配备模式,专与群互补,质与量兼顾,有效提高了消防监管力度。在建国六十年大庆和建党90周年大庆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消防协管员对全区九小场所,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为全区在节日期间未出现重大火灾事故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在消防“五大”活动开展中,张店区各公安派出所共检查各类单位1.1万余家,督促整改隐患1.5万余条。

三、着力构建动态化消防巡查机制。

成立了10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队,配备了5辆检查车辆,对辖区单位和“九小场所”进行全天候消防巡查。完善消防巡查机制,将城区划分为五个片区,每个片区配备巡查队员、文职人员,形成火灾隐患排查及监督整改合力。巡查服务队配备数码相机、消火栓测压接头、强光手电筒、卷尺、灭火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当场填写巡查记录,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对全部检查单位拍照,建立场所档案。办公室将发现的隐患汇总整理后,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移交消防大队查处,属于“九小场所”的移交给派出所查处。每月发布一次巡查情况通报,同时,将隐患情况及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通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并限时回复落实情况,对不及时整改的予以行政督办或问责。消防巡查大队同时承担消防知识宣传、“四个能力”培训、公共消防设施调查等职能。今年以来,消防巡查大队共巡查社会单位4900余家,对5.1万余名单位员工进行了“四个能力”教育,移交隐患单位462个,移交并查处隐患万余处。张店公安消防大队下发督办通知书37份,督促派出所消除辖区单位隐患500余处,各派出所反馈整改报告一百余分。

四、大力开展专项检查与消防宣传

区消防大队和区消防办围绕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亚青赛、陶博会、建国六十周年和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了一系列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抽调成员单位开展镇、办消防工作督导,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确保及时发现、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全区72家中小学校、32家敬老院每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查找隐患上百处。特别是在高考、中考期间,提前进入校园考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制定专门的校园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冬季联合区文化局,对全区娱乐场所冬季防火进行大检查。特别突出对在娱乐场所燃放烟火行为的检查。为冬季市、区“两会”和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加强新《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大力营造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氛围。依托区文化艺术中心建立消防影视教育基地,定期播放消防宣传影视资料以及火灾案例。创刊《张店消防安全工作简报》,编发简报三十一期,及时报道了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动态。组织消防志愿队进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协助消防重点单位开展防火演练。开展了消防安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知识竞赛。从消防委成员单位、社区和企业中招聘15名人员,建立了消防社会监督员队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组织近万名师生参加消防模拟逃生演练。协助莲池小学、祥瑞园小学、张店中学建设为张店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在全区农村、社区设置105块公益消防宣传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放26万份《公开信》,宣传逃生自救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居民防火意识。建立“企信通”短信平台,通过该平台,定期向消防重点单位宣传普及消防知识,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消防工作的格局。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消防知识宣传550多场,赠送消防宣传光盘600多张、消防宣传挂图8000多张,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400余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