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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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303304Q/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2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机构职能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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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270329 |
邮政编码 |
255000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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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淄博市张店区南京路与王舍路交叉口东1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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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王世东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主管政治、后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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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xfjydd |
二、机构职能
1.防火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消除消防违法行为,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2.灭火、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火灾危害,抢救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 3.社会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4.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督促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保护现场,进行封闭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5.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公共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或投入使用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要求、是否具备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条件。 7.指导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对其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现状和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定期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开展培训。 8.指导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做好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9.本机关负责信访事项受理机构为: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通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邮政编码:255000 信访接待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信访接待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子信箱:zdxf119@163.com 网上信访平台地址:http://wsxf.xfj.shandong.gov.cn/370303/web/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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