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信访局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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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741Y/2023-50959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信访局 |
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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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8600 |
邮政编码 |
2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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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qxfjbgs@zb.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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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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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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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翟慎湫 张店区委办副主任、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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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xfj/channel_c_5f9f6cc17f98afa2038372c7_5fb3c29ffcac70f6d2bb9ad9/doc_5fdc74a3d7950648e6a5d359.html |
二、机构职能
1.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 2.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区委、区政府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3.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4.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者协调处理。 5.向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转送、交办和督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区委、区政府批转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6.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者建议。 7.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以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8.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和复查相关工作。负责应当由区政府受理的复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挂综合调研科牌子)
机构名称 |
办公室(挂综合调研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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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8600 |
传真号码 |
0533-286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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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qxfjbgs@zb.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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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 |
邮政编码 |
255000 |
负责人 |
王金玉 |
职务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机构职能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综合信访信息以及反映的政策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全区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
2、接访科(挂联络科牌子)
机构名称 |
接访科(挂联络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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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9922 |
传真号码 |
0533-286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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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qxfjbgs@zb.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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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 |
邮政编码 |
255000 |
负责人 |
曹猛 |
职务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机构职能 |
负责到区委、区政府的来访群众的接待处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机关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向有关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来访事项。综合反映来访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指导有关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做好进京赴省到市上访群众回到本区的后续接待处置工作。负责进京赴省到市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事项督查、协调等工作。负责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指导镇(街道)加强信访基层联络员队伍管理使用、组织信访积案治理工作。承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访局等集中转送、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负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问题的查办或者协调处理。负责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本机关负责信访事项受理机构为:张店区信访局接访科 通信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00 信访接待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信访接待地点:区信访局接访大厅 咨询投诉电话:0533-2869922 传 真:0533-2868600 电子信箱:zdqxfjbgs@zb.shandong.cn 网上信访平台地址:http://wsxf.xfj.shandong.gov.cn/370303/web/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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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信科(挂督促查办科牌子)
机构名称 |
办信科(挂督促查办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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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7207810 |
传真号码 |
0533-286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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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qxfjbgs@zb.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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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市民中心 |
邮政编码 |
255000 |
负责人 |
曹猛 |
职务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机构职能 |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含传真、电话)。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机关,区委、区政府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向有关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来信事项。协调指导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综合反映来信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指导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的办信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批转信访事项的督查工作。协调开展联合督查活动,综合分析督查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负责区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处理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工作。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情况。指导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开展信访督查工作。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和复查相关工作。负责应当由区政府受理的复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已终结信访事项报备工作。承办应当由区政府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和复查事项的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和听证工作。 |